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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剑高悬 震慑常在——2014年江西省开展巡视工作综述

发布时间:2015-01-23  浏览次数:280

来源:中国江西网-江西日报 时间:2015-01-23

利剑高悬 震慑常在
——2014年江西省开展巡视工作综述

江西日报记者 张武明

 

“对重大问题应该发现而没有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没有客观汇报是渎职。”

  “对巡视反馈的问题,‘一把手’要‘签字背书’,对违纪违规问题不纠正不查处不整改的,要严肃追责。”

  这是省委在2014年根据中央精神对巡视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这一年,我省组织开展了三轮常规巡视,对7个设区市和11个职能多、权力重的省直单位开展巡视,巡视这柄“利剑”发现问题、惩治腐败的作用进一步得到彰显。

  突出重点领域,“出剑”有准头

  “巡视工作要紧盯中央和省委关注的重大问题,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紧盯腐败易发多发的领域。”省委巡视办负责人介绍说,我省结合自身实际,对巡视重点领域不断进行丰富和拓展。

  ——在腐败问题上,紧盯矿产资源、土地出让、房地产开发、工程项目、惠民资金和专项经费管理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在“四风”问题上,重点发现披上“隐身衣”、躲进“青纱帐”的“四风”新变种和顶风违纪行为。

  ——在纪律问题上,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执行情况的检查,重点发现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等问题。

  ——在选人用人问题上,重点发现买官卖官、带病提拔、超编制配备干部和“裸官”等问题。特别盯住党的十八大以来依然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干部等重点对象。

  在2014年的三轮常规巡视中,我省发现“四个着力”方面的问题线索1463件,涉及厅级干部184人、县处级干部502人、乡科级干部506人。在第一轮和第二轮巡视中,移交给省纪委的问题线索有177件(厅级干部156人、县处级干部21人)。目前,立案调查和组织处理10人,初核或正在初核20人(含组织处理2人),谈话函询、了结53人,占46.9%;暂存96人,占54.3%,做到了件件有着落。

  创新方式方法,“挥剑”有力度

  “在不违反法纪和规定的前提下,什么方式管用,什么方法能发现问题,就用什么方式方法。”我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在巡视工作中探索出一套有利于发现问题的手段和途径。

  ——带案下访。巡视开展前,省委巡视办从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信访部门、审计部门、省委“民声通道”了解被巡视地方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保证巡视组“手中有料”。

  ——强化宣传。及时公布接访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等,滚动播放各巡视组组长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形成威慑力。南昌市供销社副主任王某在巡视宣传威慑下,主动到市纪委交代其受贿55万元的问题。

  ——问卷调查。科学设计问卷,合理确定参加人员,提前3天发至参加动员会的人员手中,并打消其思想顾虑,以便巡视组掌握材料确定主攻方向。

  ——调阅资料。有针对性地调阅档案和干部有关事项报告等相关资料,从中寻找突破口。某巡视组通过调阅30多箱有关档案资料,最终锁定一名领导干部在工程建设项目中受贿的问题线索。

  ——个别谈话。针对谈话对象不愿谈、不想谈、不敢谈等问题,除明确市委“五人小组”成员和人大、政协正职由省委巡视组组长个别谈话外,其他谈话对象由各组其他工作人员根据工作接触和熟悉程度自主选择谈话方式。

  ——下沉一级。对反映被巡视地区省管领导干部的重要问题,到其担任过一把手的地方进行延伸了解,核查线索,印证问题。

  通过采取机动灵活的巡视方式,省委巡视组发现了一大批问题和线索。第一轮巡视期间,被巡视的6个设区市速查速办省委巡视组移交的问题和线索,共立案149件,其中处级干部31件、其他干部118件;组织处理73件,其中处级干部24件、其他干部49件。第二轮巡视期间,速查速办县处级及以下干部违纪违法问题28件。第三轮巡视期间,被巡视的6个单位速查速办处级及以下干部违纪违法问题8件。

  强化问题整改,“收剑”有效果

  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加强了整改。如南昌快查快办了一批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九江严查了民生领域腐败案件。

  “对前两轮巡视过的地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杀‘回马枪’,着重看各地整改工作是否落实、移送交办事项是否办结,对整改不力的将严肃问责。”为强化问题整改,我省形成了一系列较为成熟的制度和做法,确保巡视工作“收剑”有效果。

  ——省委建立了由省委书记、省长、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省委组织部部长组成的“五人小组”,定期听取巡视情况汇报,及时研究处理巡视发现的问题。

  ——对违纪违法、选人用人等问题线索,及时分类移交给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抓紧核查,优先立案,确保件件有着落。对笼统的问题线索,跟干部本人见面,让其作出说明。

  ——对被巡视单位整改意见和整改情况报告加强审核。同时,被巡视单位按照“先党内,后党外”的原则,将整改结果公示,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各界关切。

  ——对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巡视机构移交的问题线索、巡视反馈意见等,加强督办。

  ——对巡视发现的一些属于部门和设区市管理的干部问题线索,分别移交给部门纪检组、地方纪委处理。对最后核实查处的结果,省纪委跟进抽查;对抽查发现问题的,追究党委和纪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