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国者,必以奉法为重。法若不行,何以服人?

发布时间:2009-06-16  浏览次数:1548

 

 

【原典】治国者,必以奉法为重。法若不行,何以服人?

——明·罗贯中《三国演义·第九十六回》

【注释】治理国家,必须以奉法为重。有法而不执行,怎么可以服人呢?

【解读】此句为三国时期蜀国侍中费的话。当时马谡失手街亭后,诸葛亮依法挥泪斩马谡,并上表给蜀国后主,主动承担用人不当之罪,要求自贬三等。后主看表以后认为胜败乃兵家常事,不想把诸葛亮的自贬三等的请求当回事。侍中费就说了上面那句话,认为诸葛亮这样按法自责是适宜的。后主这才下诏,贬诸葛亮为右将军,行丞相事,照旧总督三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