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勇:做好新形势下的案件审理 推动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

发布时间:2009-06-17  浏览次数:637

 

 

 

全国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会议420日在江西南昌召开,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何勇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案件审理工作条例》的要求,严格审核违纪案件,认真开展申诉复查工作,依法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和事项,不断开创案件审理工作新局面。 
  何勇指出,做好新形势下案件审理工作是坚持从严治党、坚决惩治腐败、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内在要求;是适应反腐倡廉建设新要求、严肃认真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现实需要;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高依纪依法办案能力和水平的迫切需要;是贯彻落实党章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党纪政纪严肃性的重要保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提高对案件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 
  何勇强调,要牢牢把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当前要围绕中央关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各项任务的落实,认真开展案件审理工作,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要紧紧围绕反腐倡廉重要决策部署,把案件审理工作作为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与反腐倡廉其他工作统筹安排、协调推进。要切实履行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能,促进监察机关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切实保护被处理人的申辩权、申诉权、人身权和财产权,保障党员干部权利。 
  何勇还就贯彻落实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精神在江西省进行了调研,看望慰问了老红军和当地纪检监察干部。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刘建林、李章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