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过硬的执纪“铁军”——2014年江西省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综述

发布时间:2015-01-21  浏览次数:569

来源:江西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时间:2015-01-20

打造过硬的执纪“铁军”
——2014年江西省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综述

抚州市农业局原纪委书记许金华在担任临川区青泥镇和上顿渡镇党委书记期间,收受贿赂36万元、贪污公款37.5万元,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014年12月26日,省纪委监察厅网站点名道姓通报我省今年以来查处的9起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这是省纪委强化监督管理、打造执纪铁军的一个缩影。

  打铁还需自身硬。2014年,我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工程,坚持改革创新,用铁的纪律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全党信任、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聚焦主业主责 深化机构改革

  我省纪检监察机关紧跟中央纪委改革步伐,深入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优化机构设置,强化执纪监督力量,聚焦中心、突出主业的格局初步形成。

  2014年4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通知》,促进各级党委、政府和纪委合力推进“三转”。5月,省纪委监察厅在之前对机关内设机构进行了第一轮调整的基础上,再次进行改革调整,整合4个内设机构,增设第六、第七纪检监察室和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重新组建了组织部、宣传部。同时,将原先牵头负责的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政务专网、网上审批系统、政府绩效管理等建设和管理工作交给相关职能部门,从原来的配合甚至直接参与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业务检查,转变到对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的再监督、再检查上来。

  调整后,省市两级纪检监察机关的纪检监察室数量由33个增加至56个,直接从事执纪监督工作的内设机构占67.1%、人员编制占58%;省市县三级纪检监察机关共退出议事协调机构10761个,精简率达84.7%;清理各级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其他业务分工1274项、兼职40项。

  省纪委还加强了派驻机构管理,督促省直派驻机构落实工作经费在驻在部门预算中单列的规定,制定了《关于完善县(市、区)纪工委监察分局建设和管理的意见》,全省县(市、区)纪工委人员力量普遍得到充实。

  加大培训力度 提升能力素质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省纪委组织部、培训中心2014年度培训教育计划显示:7月上旬,围绕提高发现问题能力和形成震慑力,举办1期巡视业务培训班;7月至10月,围绕提高调查取证、总结分析、指导督办能力,举办4期执纪办案能力培训班;8月中旬,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等内容,举办1期党风政风监督业务培训班;11月初,围绕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执纪办案能力,委托中央纪委北戴河培训中心举办1期专题培训班……

  为适应“三转”后的新形势,我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扎实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通过自主培训一批、委托培训一批、上挂下派一批等形式,加大集中培训和跟班学习力度,有计划、分层次地帮助纪检监察干部提升能力素质。各业务处室还结合各自工作特点,开展了以小培训、小交流、小研讨、小评比、小竞赛为内容的“五小”活动。2014年,我省通过各类途径培训纪检监察干部3594人次,占全省纪检监察干部的近29%。

  在抓好集中培训的基础上,我省把实践锻炼作为教育培训干部的重要途径。一是以骨干搭配新人的方式,分批从市、县(市、区)纪委案件检查室选调100名科级及以下干部,到上级机关参加大案要案的查处。二是采取上挂下派“双向”跟班学习的形式,帮助年轻干部增加工作经验。仅2014年,就有19名县级纪委干部被选拔到省纪委机关挂职锻炼一年。

  强化内部监督 严防“灯下黑”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纪检监察干部一旦违纪违法,将严重影响党和政府形象,严重损害纪检监察机关形象。

  2014年3月,省纪委下发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从严执纪,不打折扣、不留情面,以“零容忍”的态度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各级纪委委员、纪检监察机关干部,各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一律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对匿情不报、压案不查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据统计,2014年,我省共给予23名纪检监察干部党纪政纪处分。

  在“三转”过程中,省纪委和11个设区市纪委全部增设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在广泛调研和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我省制定了《江西省纪委监察厅机关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处置办法(试行)》,明确了监督检查、信访受理、案件查处的方式方法,进一步规范委厅机关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处置工作。目前,正在研究起草《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

  此外,我省还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对苗头性问题早打招呼、早提醒,全面实行下级纪委选调、录用人员向上级纪委事前报备制度,严把干部入口关,对少数不适合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作了适当工作调整,坚决维护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