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建设

江西农业大学加强二级单位党政领导班子 监督九条措施(试行)

发布时间:2020-12-07  浏览次数:1146

江西农业大学加强二级单位党政领导班子

监督九条措施(试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促使学校二级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守纪律、讲规矩,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等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建立健全日常监督制度。坚持把监督挺在前面,建立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廉政档案。在日常监督中紧盯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这一“关键少数”,及时处置和报告涉及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着力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重点核查和随机抽查,严格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和重大问题专项经济责任审计。

二、建立健全权力清单制度。全面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明晰单位、职位的权力和责任,规范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条件、程序,弥补监督空白,促进干部履职尽责。党政主要负责人不得直接分管人、财、物和工程招投标等重大事项。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不得以现场办公会、文件圈阅等形式决定“三重一大”的决策。

三、建立健全负面清单制度。党政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职务上的便利或影响,违规干预插手选人用人、科研项目、人才项目、职称评聘、物资采购、工程项目等重大事项的,办理人员应当全面、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相关记录及时报告校纪委。校纪委应当及时分析评估、及时处置。

四、建立健全约谈提醒制度。完善约谈制度,突出加强政治监督,校纪委书记根据情况及时约谈二级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好监督第一职责。党政班子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应当及时约谈提醒,纠正政治偏差。约谈要建立工作台账,约谈过程要注重“仪式感”。

五、建立健全述责述廉制度。校纪委制定述责述廉工作计划,实行在一届任期内全面听取二级单位党政领导述责述廉全覆盖。创新评议考核方式,及时将述责述廉情况和评议结果报告校党委。实行对二级单位党政领导班子的述责述廉情况综合分析评估,不断增强述责述廉监督实效。  

六、建立健全巡察监督制度。巡察工作应将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作为重点监督对象,巡察报告中单列被巡察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廉洁自律等情况,建立和完善领导班子成员巡察档案。巡察组发现被巡察党组织班子成员在突出问题长期解决不力的,应及时处理。对巡察中发现的党政领导问题线索,应及时报告和处置。

七、建立健全民主生活会监督制度。二级单位党政领导应当将个人有关重大事项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公开,主动接受其他班子成员监督。凡是领导班子成员、中层领导干部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党组织,党组织应当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并报告校党委和校纪委。

八、建立健全干部任前廉政教育制度。实施“四位一体”新任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教育制度,对新提拔党政领导干部上好新任履职“第一课”,切实加强干部廉政教育,增强干部遵纪守法意识,进一步筑牢“防火墙”、绷紧“廉洁弦”,严把拒腐防变“第一关”,筑牢廉洁防线。探索开展党政领导配偶参与的党风廉政教育,培育良好家风家德。

九、建立健全问题线索直报制度。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发现领导班子成员存在苗头性或倾向性问题,应及时约谈提醒,并直接报告校党委和校纪委。二级纪检小组发现同级党政领导干部的问题,应当按规定及时直接向校纪委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