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山之石

江西财经大学扎实开展今年第一轮廉政巡查工作

发布时间:2016-10-28  浏览次数:572

来源:江西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时间:2016-10-26

  为强化党内监督,及早发现和解决问题,促使校属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10月20日,江西财经大学在校党委统一领导下,校纪委联合组织部和管理服务督查组正式启动学校第一轮10个校属单位的廉政巡查工作。目前,已经组织对艺术学院、后勤保障处和图书教材采购供应中心等单位的廉政巡查工作,巡查工作进展顺利,取得比较好的效果。

  校党委高度重视廉政巡查工作。今年4月份学校出台《江西财经大学廉政巡查工作试行办法》,成立学校廉政巡查工作领导小组,由校纪委杨建林书记担任组长,校纪委李法贵副书记和校党委组织部欧阳康部长担任副组长。经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于今年10月份启动第一轮巡查工作,具体负责对10个校属单位进行巡查。

  突出巡查重点,增强监督针对性。廉政巡查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都很强的工作,涉及面广,必须突出重点。在此次巡查对象上,确定校属各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重点是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巡查对象还可适当延伸。在巡查内容上,重点巡查六个方面的内容: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中相应责任清单的落实情况;校属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执行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六大纪律情况;“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和院务(事务)公开情况等;传达学习、贯彻落实上级文件要求的情况;校属单位的作风建设情况、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以及需要巡查了解的其它问题。

  规范巡查程序,提高监督实效。为了更好的开展巡查工作,学校向各单位通报了巡查工作安排,廉政巡查工作领导小组抓好学习培训,专门召开了几次碰头会,组织全体成员学习巡查文件精神,领会巡查工作要求,熟悉操作规程,严明巡查纪律,为开展廉政巡查工作打下良好基础。巡查组采取查阅资料和个别谈话,设置举报信箱、电话等方式了解有关情况。巡查结束以后,巡查组向被巡查单位领导班子反馈巡查情况,提出整改意见;被巡查单位应认真整改落实,并于2个月内将整改情况报送校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江西财经大学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