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德:党的纪检工作重要奠基者

发布时间:2016-12-27  浏览次数:838


朱德:党的纪检工作重要奠基者
本刊记者 滕抒 窦克林 曹雅丽


  2016年11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朱德同志诞辰130周年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时指出:“朱德同志在近70年的革命生涯中,为中国革命成功、为中国人民解放事业立下了丰功伟绩,为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建立了不朽功勋”。作为第一任中央纪委书记,朱德同志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做了大量奠基性工作,他的管党治党思想,至今仍然熠熠生辉。

  1949年11月到1955年5月,朱德担任中央纪委书记前后共5年7个月。在5年多时间里,他领导中央纪委和全国各级纪委会同有关部门做了大量富有开创性和奠基性工作,为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克服党内各种不良倾向,保持党的优良作风,进行了不懈的努力,处理了近30万起案件,卓有成效地解决了党内纪律松弛等突出问题,保证了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保证了党始终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把维护党的政治路线确立为指导思想,为纪检工作适应执政要求指明方向
  新中国成立前夕,毛泽东同志把执政比作进京“赶考”,谆谆告诫全党牢记“两个务必”,警惕“糖衣炮弹”,决不当李自成。
  新中国成立之后,政权初建,我们党成为执政党。党内各种约束制度没有搭建起来,一些贪图享受的党员干部经不住诱惑,逐渐开始变质腐化。面对执政的考验,加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显得尤为迫切。1949年11月,也就是新中国成立的第二个月,中共中央通过《关于成立中央及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决定》,其中指出:我们的党已成为全国范围内执政的党,为了更好地执行党的政治路线和各项具体政策,密切联系群众,克服官僚主义,决定成立党的中央和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
  德高望重的朱德成为第一任中央纪委书记。他深知这一工作的重要性和困难性。一上任,他立即主持召开会议,创建中央纪委的办事机构,制定工作规则,选调一批优秀干部从事纪检工作。在很短的时间内,中央及各地中央局、省、市、地委的纪检机构相继建立起来。
  要抓好党的纪律检查工作,首先必须确立指导思想。朱德强调,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委贯彻政策、实行决议的有力助手,是党内执法监督的专门机构。纪检工作的专门职责有三项,一是检查,二是处理,三是教育。明确提出,党执政后纪律检查工作的四项基本任务是保护生产、巩固和纯洁党的组织、巩固党同群众的联系、保证党的集中统一,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适应执政要求指明了方向。
  1950年5月6日,朱德在中央党政军群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联席会议上,发表《加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重要讲话,提出要从纪律检查工作方面来保证党的正确路线的执行,保证党的政策和决议的顺利实施。他要求每个参加纪律检查工作的同志,要经常地检查了解:在党的组织中、党员中有无违犯党的政治路线和政策,违犯党章、党纪和党的决议,有无违犯国家法律和法令,有无损害群众利益及脱离群众的官僚主义等行为和倾向?如果有,就应很好地制止,使之不能继续存在下去;如果没有,就应很好地预防,使这些坏的东西不能产生出来。
  很快,这些指导思想就在纪检工作中得以运用。1950年5月31日,华东局的一个通报中反映:浙江省萧山县有两个区多山产竹,耕地极少,大部分群众以造纸为业。但当地干部却忽视这一地区特点,有的村在划阶级成分时将造纸作坊主划为地、富,工人划为贫雇农,劳力强、工资收入多的工人划为中农。在反霸时斗争了作坊主,而在征粮时又对没有田的手工业者派粮,无粮可缴的只好抛售土纸,致使纸价暴跌,形成绝大多数作坊主破产,大批手工业者失业,竹山荒毁殆尽。
  朱德对这个通报所反映的情况十分重视,立即代中央起草了转发这个通报和对手工业政策的指示:“萧山县此种破坏手工业的行为,严重破坏了我党恢复和发展生产的根本方针,是一种自杀政策,是绝对不允许的。对负有造成此种错误之主要责任的党员干部,应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我们对手工业的政策是扶助、改进、推广和保护的政策,而不是乱划阶级、乱斗争、乱征税的破坏政策”,对各种手工业“必须严格保护,不得侵犯,否则会严重脱离群众,并大大阻碍农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
  党的正确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能否顺利贯彻执行,是关系党、国家和人民前途、命运的根本问题。正如朱德所说,“这一工作做好了,纪委就能起保证作用,保证党的路线、政策、决议等等都能正确执行,成为党委在贯彻政策、实行决议方面的有力助手”。
  强调党内必须坚持铁的纪律,提出切合实际的工作原则和方法
  “如果党内没有纪律,或者不坚持执行党内纪律,那我们的党就会成为一盘散沙,也就无法率领千百万群众去进行胜利的斗争,取得像今天这样巨大规模的胜利……因此,继续在党内坚持铁的纪律,进一步加强党的纪律性,以保证党的集中与统一,就成为十分必要的事情。”历经革命年代战火洗礼的朱德深知纪律对于党的事业的重要意义。担任中央纪委书记后,朱德对如何做好纪律检查工作进行了深入思考,并在实践中探索总结出一系列切合实际的纪律检查工作原则和工作方法。
  坚持从实际出发解决问题,巩固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朱德确定的重要工作原则。中央纪委成立之初的那段岁月,党的队伍发展迅速,党员由300多万人发展到450万人以上。广大党员干部在各条战线上努力工作,党在全国人民中具有很高的威望。但是,却有少数领导干部官僚主义作风滋长,影响党群关系。纠正党内出现的不良作风,密切党群关系,成为当务之急。1950年5月,在中央党政军群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联席会议上,朱德严肃批评了一些党员干部不关心群众疾苦、强迫命令群众、对工作漠不关心等官僚主义作风,指出“我们某些党员干部的这种官僚主义作风,应该视为是对党、对国家、对人民的犯罪行为”,并把反对官僚主义列为纪检机关的重要任务。针对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官僚主义和违法乱纪问题,各地都严肃处理了一批典型案件。如湖南省安化县五区的村干部曹春生,因打死提意见的村民,被判处死刑。据不完全统计,朱德担任中央纪委书记期间,全国受理的案件中,属于官僚主义、工作失职、思想麻痹、丧失警惕者共1025件。
  坚持治病救人,对犯错误的同志及时处理、及时纠正,帮助他们及早认识和改正错误,是朱德秉持的鲜明工作理念。朱德强调:“发现了问题,一定要即时处理,即时纠正,不要积累起来算总账,以免党员干部的错误愈弄愈大,积重难返,最后把政治生命也葬送了。”1951年,朱德亲自处理了一起老干部的违纪问题。有一次,一位在战争年代立过功、受过奖的老干部来找朱德汇报工作,要求把他所领导的“局”升格为“部”。这样,他就可以由“局长”升为“部长”了。朱德察觉到他名利思想的滋长,诚挚地告诫说:“你不要老想做大官,要时刻警惕和约束自己。要当心啊,弄不好会毁了自己的哟!”后来,这名干部追求享乐、铺张浪费的问题被群众揭发,朱德立即委派人员进行核实,查清了问题,对这名领导干部给予处分,将其降职,下放到基层。
  坚持一视同仁、严格执纪,对于犯了严重错误而坚持不改的人,按照党章的规定加以处分,直到开除出党,是朱德坚持的一贯工作要求。在他看来,所有党员在党的纪律面前一律平等,功劳大、地位高的党员受党的教育更多,他们犯错误造成的损害更大,处分应该更严,绝不姑息!1951年,“三反”运动开始,朱德领导中央纪委坚持原则,查处了一大批有贪腐问题的干部。当刘青山、张子善贪污腐化的情况报到朱德那里,他勃然大怒,挥笔批下“触目惊心,党性何在,国法难容”,而后面见毛泽东。针对有人提出二人是有功之臣,应戴罪立功的意见,朱德对毛泽东说:“我们的党只有一种纪律,绝不允许任何不受党的纪律约束的独立王国的存在。所以,不管任何组织和个人,只要违反了党纪国法,我们都要一视同仁、严肃处理。”最后,党中央做出决定:同意河北省委的建议,对刘青山、张子善处以死刑。
  坚持典型案件及时公布,发挥纪律检查工作威力,起到震慑作用,是朱德倡导的有效工作方法。对于那些具有普遍教育意义的重大典型案件,朱德提出,“处理以后,要随时总结经验,在党刊或报纸上公布出来。这点很有作用,值得提倡。因为这样不但教育了全党和人民,而且真正有效地教育了犯错误的党员干部。”1952年2月16日,《人民日报》在头版头条报道了对周季方、宋瑛等阴谋陷害案的处理情况。事情是这样的,1950年9月,有人匿名写信给中央,揭发武汉市卫生局副局长宋瑛官僚主义、工作失职等错误,但信件转到武汉后却落到宋瑛本人手里。宋瑛认为写信人是市属第二医院的纪凯夫等人,便借一起公款被盗案,与副市长周季方一起,嫁祸纪凯夫并羁押逼供,引起党员群众的愤慨。在中央纪委的直接干预下,中南局纪委对此案进行调查,证实了纪凯夫的清白,并严肃处理了周季芳、宋瑛的违纪违法行为。案件的曝光在全国上下引起了震动,许多人给报社和有关部门来信,不仅表示拥护、赞扬共产党的大公无私,还揭发了一批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使党的纪律的严肃性深入人心。
  据不完全统计,朱德担任中央纪委书记的5年多,各中央局、分局及人民解放军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共受理各种违犯纪律案件8671起,处分党员8026人。
  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严管队伍管好家人
  “朱德同志以身作则,坚持党的原则,维护党的纪律,带领大家认真负责地做好纪律检查工作。”曾任中央纪委副书记的王从吾在纪念朱德同志的文章中回忆说。朱德极其重视纪检部门的自身建设,在纪检部门的干部素质、组织、制度建设等方面都提出了影响深远的主张。
  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一向以严格自律、勤俭简朴著称的朱德,担任中央纪委书记后,更加深刻地认识到,纪检机关担负着维护党的纪律、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的重任,必须自身过硬才能让人信服。
  “自己要正派,要奉公守法,以身作则,使自己成为遵守纪律、服从组织、团结群众的模范。如果你自己做不到这些,人家就不大信服你,你就很不容易去进行工作。”1950年5月6日,在中央党政军群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联席会议上,朱德就加强纪检机关自身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
  1952年2月9日,根据朱德的建议,中共中央正式发出《关于加强纪律检查工作的指示》,其中“要选调和提拔一批忠实可靠、作风正派、具有一定的政治文化水平的党员干部到纪检部门工作”的内容,是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依据。
  爱之深,责之切。朱德对纪检干部的违纪案件处理非常严厉,绝不允许出现“灯下黑”。今年已85岁的中央纪委离休干部康庄曾讲过这样一件事情:他的一位同乡也曾在中央纪委工作,因为在集市上顺手拿了一只5毛钱的烧鸡没给钱,被发现后还不认账,最后被时任中央纪委书记的朱德亲自批示予以“双开”。“纪律是党的生命线,在中央纪委工作更应该严格要求自己。”康庄说,这是朱德为中央纪委立下的一个规矩。
  朱德不仅提要求,还以实际行动率先垂范。中央纪委成立不久,朱德老家仪陇县马鞍镇的几十个乡亲们串联起来,乘木船沿嘉陵江到了重庆,他们想到北京“跑跑路”,见一见这个在北京“当大官”的老乡。朱德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刻告诉重庆相关干部,要做好工作,动员他们尽快回去劳动生产,一个也不要来!他们中要求参加工作的,也要根据党的政策,量才录用。后来,时任西南军政委员会副主席的贺龙替朱德接待了这批乡亲,并派人将他们送回老家。
  对待家人,朱德要求也非常严格,从来不许任何人利用他的关系得到一点照顾。他常教诲家人“老百姓怎样生活,你们就怎样生活。”“你们不要总想着我这个家。我生活、吃住都有组织来管,条件比大家好得多。这些是党和人民给的待遇,可你们不能享受。”朱德的女儿朱敏小时候就被送到苏联读书,在苏联卫国战争期间,被德国法西斯关进集中营,吃了许多苦。1953年,女儿大学毕业回国后,朱德鼓励她到大学里当一名普通教师,并要求她搬去住集体宿舍,与群众打成一片。当时,学校的新宿舍还没有建起来,已经结婚的朱敏在单身宿舍一住就是4年。
  朱德同志在毕生奋斗中表现出来的思想品德和精神风范,是党和人民的宝贵财富,他任中央纪委书记时所作的奠基性工作,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适应长期执政的要求指明了方向。正如他的夫人康克清同志所说:“对先行者的最好怀念,当然不是眼泪和誓言,而是怎样脚踏实地把他们的事业推向前进,把他们的理想变为现实。”(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