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综合办公室
综合办公室负责学校纪委日常综合业务工作及信访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文件收发、印章、经费、档案资产管理、综治及对外协调联络工作。
2.筹备组织各类会议、活动,组织起草有关文件文稿。
3.建立、管理学校党委管理的干部的廉政档案,并根据廉政档案就干部考察人选的党风廉政情况提出书面建议。
4.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定期开展反腐倡廉专题教育,加强处级干部廉政教育。
5.起草配套制度,健全内部机制,规范日常管理。
6.归口受理各级党组织和党员涉嫌违纪的信访举报,统一接收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转来的相关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移送监督检查室。
7.建立信访举报台账,负责信访工作报表制作,定期分析信访形势及报送工作。
8.负责维护纪检系统检举举报平台。
9.负责对执纪监督、执纪审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案件审理工作以及卷宗档案归档、保管工作。
10.完成上级纪委和学校党委交办、督办的有关工作。
(二)监督检查室
监督检查室负责学校纪委信访举报的审查调查工作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及学校的决议、决定、规章制度在我校的贯彻执行情况。
2.对重点领域、重要工作、关键环节开展监督检查。
3.指导、检查、督促学校二级单位纪委及纪检委员正确履行职责、落实监督责任。
4.协助学校党委开展校内巡察,做好巡视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的管理工作,做好巡察发现问题整改日常监督工作。
5.对违反党章党规党纪,履职不力、失责失职的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进行问责,或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党组织提出问责建议。
6.加强对党风政风建设的综合协调,做好督促检查、通报曝光和综合分析等工作。
7.对监督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向有关党组织或者单位提出纪律检查建议。
8.对一般违纪问题线索的处置、严重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以及立案审查。
9.承办涉嫌违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并提出处理建议。
10.做好标准谈话室的使用和日常维护工作。
11.加强对案件的安全管理工作。
12.做好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工作。
13.建立执纪审查台账,负责调查卷宗档案归档、保管以及案件管理系统数据录入、统计分析及报送工作。
14.受理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作出复议复查决定。
15.完成上级纪委和学校党委交办、督办的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