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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工作报告解读(1-7)

发布时间:2017-02-10  浏览次数:


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工作报告解读之一


119日,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工作报告正式公布。

工作报告对2016年纪律检查工作进行了回顾,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工作体会,并对今年工作作出部署。在其所列的今年7项重点工作中,第一项便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严明换届纪律,传递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维护好党内政治生态的强烈信号。

保持原则性战斗性,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党内政治生活状况决定政治生态。有什么样的党内政治生活,就有什么样的党员干部作风,就有什么样的政治生态。

七次全会工作报告中,“党内政治生活”这个词共出现了14次,不仅在工作体会中首次单独“列项”,提出“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抓住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这个根本”,在工作部署中也首次以“黑体字”的形式出现,提纲挈领对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提出要求。

这一突出变化,既是深化管党治党规律的体现,更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经验总结和形势任务使然。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性基础工作,党中央对此有着清醒认识。去年召开的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专题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制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维护好党内政治生态提供了重要抓手。六中全会前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更是明确提出“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等要求。

实践亦充分证明,没有严肃的党内政治生活,不良风气就会滋长,不守规矩、任人唯亲甚至拉帮结派、团团伙伙的严重问题就会发生,管党治党就会失之于宽松软。

可以说,工作报告突出强调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正是贯彻六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体现。

如何将这一要求落实到行动上?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细读全会工作报告,不难从中找出答案。

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是党内政治生活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最终要落脚在看齐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就要提高政治站位、纠正政治偏差,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

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党内政治生活最为重要的遵循。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党的高级干部“坚持政治立场和政治原则,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表率。工作报告亦指出,“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提高党内政治生活原则性和战斗性”。

民主生活会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中共中央日前印发《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从内容、程序等多个方面对民主生活会作出规范。

以准则和条例为尺,履行党内监督专责

除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外,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还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对新时期加强党内监督作出明确部署。

中央纪委七次全会落实六中全会精神,在工作报告中明确强调“切实履行党内监督专责机关职责”,要求“以准则和条例为尺子,加强对贯彻六中全会精神和执行准则、条例情况的监督检查”。

加强党内监督,离不开制度笼子的约束作用。准则和条例尊崇党章,总结经验,直面问题,是管党治党的“金钥匙”。工作报告指出,“把贯彻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同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党纪处分条例、巡视工作条例、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贯通起来,把制度蕴含的力量释放出来”,彰显了党内监督制度体系的重要地位。

政治纪律是党最根本最重要的纪律。无论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还是加强党内监督,出发点和落脚点都必须聚焦在讲政治、维护党的领导核心上来。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增强政治警觉性和政治鉴别力,同违反党的纪律行为作坚决的斗争,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破题,坚定不移正风肃纪、惩治腐败,治标为治本争取了时间、赢得了民心。特别是推进管党治党责任全覆盖、巡视监督全覆盖、派驻监督全覆盖,使党内监督的作用和威力得到有效发挥。

成绩面前,党中央始终保持清醒认识,习近平总书记在七次全会上明确指出,强化党内监督,重在日常、贵在有恒,要求党的各级组织敢于较真碰硬,见物见人见细节,从点滴抓起,从具体问题管起。

严明换届纪律,提供组织、干部保障

16日下午,陕西省纪委披露,西安市委原常委、组织部部长钟健能违反换届纪律,受到开除党籍处分,降为主任科员,引起广泛关注。

此时,距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严明换届纪律,不到半天时间。

去年以来,全国省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陆续展开,党的十九大相关人事工作也已启动。如何汲取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辽宁拉票贿选案等惨痛教训,切实严明换届纪律,确保选对人、用好人,堪称当前的头等大事。

全会工作报告明确提出,严明换届纪律,为中央和地方换届提供组织、干部保障,要求抓住产生党的十九大代表、中央“两委”委员和省级领导班子这个重点,把好政治关、廉洁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可以说,既抓住了关键,又找准了靶向。

工作报告一方面强调,落实党中央“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的要求,对政治上有问题的一票否决;另一方面,要求认真排查梳理中管干部、重要省管干部问题线索,及时更新廉政档案,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总而言之,就是要担当起“确保选对人用好人”这个事关党和国家未来的政治责任。

与此同时,工作报告在部署其他工作任务时,也多次提到换届纪律和选人用人,为开展工作提供了路径方法——

在强调有效运用“四种形态”时,要求把执纪审查重点放在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上,防止有问题的干部在换届中进入新班子。

在部署巡视工作时,将换届纪律执行情况与党内政治生活状况、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一起作为检查重点。

在强调践行忠诚干净担当时,要求认真做好今年省区市纪委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统筹干部选拔、培养、交流、使用。(本报记者 瞿


打好作风建设攻坚战持久战

——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工作报告解读之二


日前,中央纪委公开曝光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要求进一步强化监督,严明纪律,持之以恒、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作风问题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执政基础。1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强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一场攻坚战、持久战,要坚定不移做好工作。七次全会工作报告中,也将“抓铁有痕、踏石留印,交上作风建设合格答卷”作为今年工作重点之一。

滴水穿石,锲而不舍,坚决防止反弹回潮

查处问题40827件,处理57723人,党纪政纪处分42466人,同比分别增长10.6%16.6%25%……2016年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大数据”,既说明了作风建设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也反映出“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反复性。

风化俗成需要时间。“四风”问题是长期形成的痼疾顽症,纠正“四风”不可能一蹴而就。全会对此有着清醒认识,明确提出“滴水穿石,锲而不舍”的正风肃纪“方法论”。

纠正“四风”,关键就在“常”、“长”二字。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中央纪委二次全会提出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三次全会提出深化作风建设、坚决纠正“四风”,四次全会提出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驰而不息正风肃纪,五次全会提出锲而不舍、狠抓节点,扩大成果、不断深化,一直到六次全会要求经常抓、抓经常,抓出习惯,作风建设有静气、不刮风,不断推动党风民风向善向上。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全会此次部署与过往要求一脉相承,体现了对正风肃纪规律的深刻认知,再次释放出“一年接着一年干”的强烈信号,彰显了共产党人改进作风的恒心和韧劲。

“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工作报告明确要求,作风建设必须常抓不懈,要紧盯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潜入地下公款吃喝等老问题,注意发现和纠正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式对待党中央决策部署,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仅仅当作口号等突出问题。


中央八项规定颁布以来,全党上下从整治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入手、发力,撕开了“四风”的顽固“防线”,进而推动整个风气的好转。然而在现实中,一些地方却将纠正“四风”片面地理解为纠正享乐奢靡“两风”,而忽视了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治理,这显然不符合纠正“四风”的初衷。

对此,七次全会将作风建设引向深入,既要求一以贯之地对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紧盯不放、寸步不让;又强调进一步向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宣战”。

关注新动向,研究新招数,越往后执纪越严

七次全会工作报告明确指出:“对执纪审查对象存在‘四风’问题的,应当先于其他问题查处和通报。”

联系六次全会工作报告“对在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要深挖细查、决不放过”的要求,此次全会部署是对过往实践的进一步深化:对那些不收手、不知止,心存侥幸、顶风违纪的,不仅要“拉单子”不放过,还要优先查处通报。这充分彰显了“越往后执纪越严”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

值得注意的是,在高压态势之下,“四风”问题势必更加隐蔽,或穿上“隐身衣”、躲进“青纱帐”,或玩起“障眼法”、打起“游击战”,企图逃避监督。

实践中,从公款吃喝东躲西藏转入地下,到虚列会议名目套取经费;从假借公务绕道旅游,到礼金“披上”电子外衣……凡此种种,都表明“四风”的惯性仍然很大,反弹势能也在积蓄,必须加强监督、严肃处理。但诸如明察暗访、重点检查、集中检查之类的常规监督方式,已经难以适应解决“隐身变形”问题的需要。

面对新情况新任务,继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提出“紧盯‘四风’的新形式、新动向,警惕穿上隐身衣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六次全会提出“密切注意不正之风的新动向、新表现,查找隐形变异的‘四风’”后,本次全会再次强调:“密切关注新动向,不断采取新招数。”

这就要求,纠正“四风”必须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不仅要继续坚持和完善已有的成功做法,还要根据形势任务的变化创新方式、改进打法,织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无死角监督网,在发现问题上下功夫,任凭“四风”七十二变,也要把它们揪出来,查处掉。

扎紧制度笼子,弘扬先进文化,通过治本巩固作风建设成果

“标本兼治是我们党管党治党的一贯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强调,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坚持标本兼治。

治标是为了治本,治本才能巩固治标的成效。仔细研读工作报告不难发现,新一年的作风建设更加强调标本兼治,既坚持治标不松劲,又注重强化治本之策。

制度建设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改进作风最终要靠制度。对此,七次全会在部署加强作风建设时明确要求:“加强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

根据部署,扎紧作风建设的制度笼子主要在两个方面下功夫。一方面,要紧密联系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检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措施执行情况,总结经验、梳理问题,实事求是地对措施加以修订。这样,既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又对已有制度进行“回头看”,以便实事求是地加以修订,从而使其更加规范有效。

另一方面,要把制度建设的过程作为深化认识、增强执行力的过程,做不到的宁可不写,写上就要确保做到,为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提供制度保障。这就要求,完善制度不能贪大求全、毕其功于一役,而要兼顾必要性和可行性,遵循正确方向,一步步向前迈进。

在要求完善制度的同时,七次全会还特别强调文化的力量,要求“坚定文化自信,推动社会风气好转”。

信念是本,作风是形,本正则形聚,本歪则形散。在作风问题上,起决定作用的是信念,是党性。而要坚定信念和党性,就要依靠文化自信。这就要求,在作风建设方面,一定要抓住思想教育这个根本,依托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厚植改进作风的思想根基。

解决好思想“总开关”的问题,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才能真正落地生根。(本报记者 张磊)


以强有力问责督促履责担当

——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工作报告解读之三


“对民政部党组、驻民政部纪检组管党治党不力、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严肃问责,原党组书记、派驻纪检组组长受到责任追究。”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工作报告甫一发布,这一置于万余字工作报告之中的信息就被不少媒体单独“拎”了出来。

与这则信息一起公布的,还有这样一组数据:“2016年,全国共有990个单位党组织和1.7万名党员领导干部被问责”,体现了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已渐成常态。

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敢于坚持原则,完善配套措施,推动问责制度落地生根。全会工作报告在部署今年任务时也专门将问责单列一项,提出“以强有力问责督促各级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持续释放“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强烈信号。

推动各级党组织履行政治责任,解决突出问题

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党和人民赋予权力的时候,更是压上了责任,权力有多大,责任就有多大,担当就得有多大。纪委作为党内监督专责机关,如何把自己摆进去,履行好监督责任,从而更好地督促各级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七次全会工作报告要求,要把检查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巡视和监督执纪的重点,推动各级党组织解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内政治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个中深意,值得细细体会。

在这数十字中,体现了三层意思:一是检查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情况将成为今年巡视和监督执纪的重点;二是检查要着力发现各级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是不只是“检查就完事”,还要推动各级党组织解决这些突出问题。

“解决党内政治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其中的落脚点,根本目的在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而之所以作出如此部署,正是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落实实践而得来的。

在全会工作报告中的工作体会部分,有这样一段表述:“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根源在于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尤其是党内政治生活遭到破坏,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不敢担当、不愿负责,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反映出一个时期以来,一些党组织管党治党宽松软、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现实困境,彰显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落到实处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党要管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七次全会的这一工作部署一以贯之,为纪检机关履职尽责提供了方式方法,指明了工作方向。

抓住“关键少数”,层层落实责任

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关键在党委、要害在一把手,根本要靠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

七次全会工作报告强调,要抓住“关键少数”,层层落实责任,确保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到底。

从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到接连出台的党内法规,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到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党的十八大以来,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进管党治党的一贯思路和鲜明特点。因为领导干部是党的中坚力量,在党内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引领作用,其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对下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具有重要的示范导向,也将直接影响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效。从这个意义上讲,抓住了“关键少数”就抓住了问题的重点和关键。

去年78日正式施行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第四条明确,“问责对象是各级党委(党组)、党的工作部门及其领导成员,各级纪委(纪检组)及其领导成员,重点是主要负责人”,同样突出了“关键少数”。

这也对“关键少数”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方面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身体力行做下属的行为标杆;另一方面也要分清责任,扛起责任担当,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将压力层层传导下去。如此,才能带动广大党员干部共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将管党治党的责任切实落到实处。

加大问责力度,激发担当精神

担当,要有问责来保障,否则就会成为一句空话;问责,要用行动来体现,否则就会成为一句口号。从提出问责要求、高举问责利器,到把实践经验提炼升华为制度、制定出台《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党的十八大以来,问责力度日渐加大、问责工作步步深入。

此次全会工作报告再次强调,要“加大问责力度,激发担当精神”,为今后开展问责工作定下基调:问责不是一阵子,也不是开头热闹一下然后就把制度束之高阁,今后只会越来越严,问责力度只会越来越大。

问责问的是什么责任?政治责任!这在工作报告中同样得到进一步明确:“要用好问责这个利器,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选人用人问题突出、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的,要敢于问责、曝光典型问题。”

去年颁布实施的《问责条例》,对现行党内法规中的问责内容进行梳理、总结、提炼,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方面归纳问责事项,为强化问责提供了制度依据。各级党组织还在此基础上,结合各自实际,制定了相应实施办法,让问责更具针对性。

值得注意的是,全会工作报告中专门强调,“对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也要严肃问责”,同样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当前,问责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比如,有的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搞“鸵鸟政策”,对管辖范围内发生的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该问责不问责;在上级督促下被动问责的多,较真碰硬主动问责的少;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导致管党治党压力传导不下去,责任落实上紧下松。

工作报告这一要求,充分释放了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强化问责的强烈信号。问责主体必须把自己摆进去,真较真、真问责、真落实,否则也可能变成问责对象。

总之,问责本身不是目的,不是搞“事后算账”,而是要以强有力的问责,让大多数党员领导干部受到触动和警示,切实增强担当精神,从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落到实处,保证党的领导坚强有力。(本报记者 王珍)



扎实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工作报告解读之四


近日,北京、山西、浙江3个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地区陆续成立省一级监察委员会。

作为一项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改革,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不仅是备受关注的焦点,也是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的重要议题之一。改革有哪些任务要求,试点工作如何推进,下一步怎么做好细化落实?

统一认识、提高站位,准确把握改革任务要求

“要积极稳妥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加强统筹协调,做好政策把握和工作衔接。”习近平总书记在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为进一步深化改革指明了方向。

七次全会工作报告强调,“扎实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完善党和国家自我监督”,对这项改革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当务之急,就是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改革及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改革任务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是最重要的标本兼治。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推进,党内法规制度日益完善,党内监督已实现全覆盖,而监察对象则主要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范围过窄。

监察体制改革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和决策,根本目的就在于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通过整合行政监察、预防腐败和检察机关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以及预防职务犯罪等工作力量,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制定国家监察法实质是推动反腐败国家立法。监察委员会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赋予谈话、询问、留置等调查权限。

去年召开的中央纪委六次全会明确提出,研究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建立覆盖国家机关和公务人员的国家监察体系,使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相互配套,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一年来,在党中央统一领导下,改革蓝图已经绘制,相关工作也正在紧锣密鼓地开展。

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和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先后6次专题研究,审议通过改革和试点方案;成立中央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相关决定,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部署开展改革试点。

中央纪委坚决贯彻党中央要求,召开20多次会议研究制定改革和试点方案,深入试点地区调查研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此外,还会同全国人大机关成立工作专班,研究将行政监察法修改为国家监察法。

……

先行先试、积累经验,引导改革由试点向全国推开

118日,山西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选举了山西省监察委员会主任,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的任命,标志着山西省监察委员会正式成立。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监察体制改革事关全局、意义重大,既要积极坚定,又要稳妥审慎。根据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在部分地区进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先行先试、积累经验,是监察体制改革迈出的重要一步。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闭幕不久,中办就印发《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此后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关于在3省市开展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

“试点是改革的重要任务,更是改革的重要方法。”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试点能否迈开步子、出路子,直接关系改革成效。

试点地区应当大胆改革、积极实践,密切联系本地区实际,发现和解决问题。同时,也要注意把握好动态平衡,推动形成与执法、司法机关既有机衔接又互相制衡的体制机制,为在全国范围内推开积累可复制的经验。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在党中央作出推进改革试点工作这一重大决策后,试点地区迅速行动起来——出台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和“三定”方案;举办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培训会;组织专门调研组,分赴各地调研……

“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试点工作”,七次全会工作报告对试点工作提出要求,并明确了试点工作的时间表和路线图:试点地区要整合反腐败工作力量,先完成检察机关相关部门的转隶,“确保今年3月底完成省级监察委员会组建工作,6月底完成市、县两级监察委员会组建工作”。

协调配合、循序渐进,促进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监察体制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七次全会工作报告在部署今年工作时,对进一步深化监察体制改革作出一系列具体安排,充分体现了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机统一。

按照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下一步将在试点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国家监察法,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依法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违法行为实施监督、调查、处置。在这个过程中,涉及到的部门单位不少,需要协调配合的环节很多。中央纪委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各相关单位也要讲政治、顾大局,协同做好工作,确保如期完成改革任务。

七次全会闭幕以来,各相关部门单位陆续作出部署——

19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会议强调,要把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相关立法作为常委会工作的重中之重,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为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制提供法治保障。

“改革关头,考验着检察机关的政治态度和责任担当。”114日召开的全国检察长会议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要求上来,确保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试点地区检察机关要全力配合做好试点工作,探索建立工作衔接机制,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检察机关全面实现。

“我们将按照全会部署,集中力量做好相关工作,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研究完善监察法草案,完成一审、二审,并研究与监察体制改革相关的法律法规修改完善工作。”中央纪委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同时抓紧编制“三定”规定,为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国家监察法、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产生国家监察委员会组成人员,做好组织机构、干部人事、法律法规准备。(本报记者 闫鸣)



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工作报告解读之五


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下一步,如何巩固?

“要做到惩治腐败力度决不减弱、零容忍态度决不改变,坚决打赢反腐败这场正义之战。”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斩钉截铁。全会工作报告也将“坚定旗帜立场、紧盯目标任务,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列为今年重点工作之一。

言犹在耳。111日,甘肃省委常委、副省长虞海燕应声“落马”,这再次表明党中央有腐必惩、除恶务尽的坚定决心。

当前,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但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当此之时,更要乘势而上,巩固压倒性态势,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打虎”不停歇,有效运用“四种形态”

形势决定任务,也决定着工作的方针和方法。

工作报告指出:“当前,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没有变,要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坚决减少腐败存量,重点遏制增量。”要做到这一点,必须在“打虎”不停歇的同时,全面加强纪律建设,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四种形态”体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去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四种形态”贯穿监督执纪全过程,共谈话函询14.1万件次,依规依纪诫勉谈话3.1万人,给予纪律轻处分31万人,给予纪律重处分10.5万人,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移送司法机关的1.1万人,成效斐然。

按照七次全会部署,今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以更坚定的决心和更有力的举措践行“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第二种形态,在加强日常管理监督上下更大功夫。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是落实“四种形态”的一个有力抓手。规则详细规定了谈话函询的工作程序,推动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同时,对初步核实、立案审查、调查谈话和证据收集作出具体规定,尤其是对审查时限作出严格限制,为今后实践“四种形态”、强化自我约束提供了重要保障。

今年是换届之年,考虑到这一点,工作报告中明确要求注重政策策略和方式方法的针对性、灵活性,“把执纪审查重点放在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上”,防止有问题的干部在换届中进入新班子,坚决把腐败蔓延势头遏制住。

在强调有效运用“四种形态”的同时,工作报告中还明确指出“充分发挥反面教材的作用”,令人印象深刻。

工作报告强调,“深刻剖析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典型案件,查找症结,堵塞漏洞”。事实上,这项要求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前几次全会工作报告中均有所体现。今年则更进一步,明确指出“忏悔录是用违纪干部的惨痛教训换来的,要系统整理、充分利用”,并点明了几项运用忏悔录的方式——“在各级党校开设警示教育课程,能公开的都要公开,发给原单位党委(党组),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拍蝇”不手软,坚定群众对党的信心和信任

一位作家曾形象地比喻,反腐,是党与民心的“进一步握手”。

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定群众对党的信心和信任,一直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重点。

去年,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专门将其单列为年度重点工作之一。全国共处分乡科级及以下干部39.4万人,增长24%,其中处分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7.4万人,增长12%,形成强大震慑。

据国家统计局调查数据显示,党的十八大召开前,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满意度是75%,这一数据在2013年是81%2014年是88.4%2015年是91.5%2016年是92.9%,逐年走高。

逐年上升的满意度是激励,也是鞭策。应当清醒地认识到,现在的成绩与党中央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今年,工作报告再次对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出部署。

落实全会要求,要切实解决管党治党“上强下弱”、力度递减的问题。如工作报告所强调“省级党委和纪委要督促市县乡党委、纪委及有关部门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责任”,一级管一级,一级抓一级,把责任和压力传导到“神经末梢”。

遏制扶贫领域的腐败问题是近年中央纪委全会关注的一个焦点。扶贫领域的违纪问题,有的可能只是几百元、几头牲口的事,看似事小,实则影响恶劣。工作报告对此态度明确——开展专项整治,加大对“小官大贪”、侵吞挪用、克扣强占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查处力度,斩断伸向扶贫资金的黑手。

加大对“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整治,是今年工作报告中的一个亮点。“村霸”和宗族恶势力横行乡里、欺压百姓,侵蚀基层政权,是农村地区的“害群之马”。铲除这些“毒瘤”,对于保证农村稳定、促进农村发展、提升群众获得感,意义重大。

近年来的实践表明,市县巡察是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一把“尖刀”。很多群众身边的“蝇贪”就是通过巡察“揪”出来的。工作报告肯定了巡察的作用,明确提出“扩大巡察覆盖面,加强对问题反映集中县乡的督查”。

“猎狐”不止步,深化反腐败国际合作

123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辽宁省凤城市委原书记王国强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依法判处王国强有期徒刑8年。

同日,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江西省鄱阳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原股长李华波贪污一案,依法判处李华波无期徒刑。

王国强、李华波被绳之以法,为这两起轰动一时的“猎狐”大案划上完满句号。

追逃追赃是反腐败斗争非常重要的一环,对遏制腐败滋生蔓延起到重要作用。从2014年到2016年底,我国从世界上70多个国家,共追回外逃人员2566人,其中“百名红通”人员37人,追赃86.4亿元人民币。

与此同时,新增的外逃情况出现了逐年大幅度减少的趋势。2014年新增外逃人员为101人,2015年降到了31人,2016年已经降到了19人。这些数据,从另一个方面印证了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

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三次、五次、六次全会均对追逃追赃工作作出部署,今年,中央纪委七次全会旗帜鲜明地提出:“深化反腐败国际合作。抓紧构建不敢逃、不能逃的机制。开展‘天网2017’行动。”

119日,中央纪委举行吹风会,向150位外宾介绍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这是中央纪委深化反腐败国际合作的一次尝试,得到外方人员的高度评价。

目前,我国已和48个国家签署了引渡条约,包括法国、西班牙、意大利等,并将同世界各国继续深化在反腐败领域的执法合作,使更多的外逃人员能够归案。

随着反腐败国际合作的深化,“天网”将越织越密,腐败分子的外逃之路只会越走越窄、越走越绝望。(本报记者 李志勇)


在变革中前行

——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工作报告解读之六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四条重要启示,其中一条就是“坚持查找问题和深化改革相统一”。

党的十八大以来,纪检体制改革与正风反腐同向而行,不断创新巡视方式方法、聚焦主业深化“三转”、健全完善派驻监督机制,无不是从问题入手,深化改革,攻克体制机制的痼疾。

“立足本届完成纪检体制改革任务,提炼总结实践成果。”七次全会工作报告对今年的纪检体制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

巡视利剑作用日益凸显——定位越来越准确,任务越来越清晰

习近平总书记在七次全会上指出,我们把巡视作为加强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擦亮巡视利剑。巡视定位越来越准确,任务越来越清晰。

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一开始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到紧扣“六项纪律”,突出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再到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坚持党的领导,政治巡视不断深化,中央巡视工作经历了不断调整深化的过程。

今年,政治巡视的定位将更加突出,方向更加明确。工作报告明确要求:“政治巡视要提高站位,查找政治偏差,坚决维护党的领导核心和党中央权威。加强对被巡视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宗旨、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党管干部原则、选对人用好人情况的监督检查。”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开展了11轮巡视,对247个地方、部门和单位的党组织进行巡视,覆盖率达到90%。今年上半年,还将完成对中管高校的巡视。工作报告提出“完成中央和省区市党委巡视全覆盖任务”,从目前进度来看,完成全覆盖目标指日可待。

七次全会工作报告再次提到了备受关注的巡视“回马枪”,在对12个省区市祭出“回马枪”后,今年还将继续对省区市开展“回头看”。

值得注意的是,工作报告将“党内政治生活状况”“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换届纪律执行情况”作为巡视重点检查内容,这是推动被巡视单位贯彻落实六中全会精神的有力之举,同时也是顺利开展地方换届工作的保障措施。

此外,报告还提出,要系统总结、归纳提炼党的十八大以来巡视工作成果,进一步完善巡视工作相关制度,把创新实践固化为制度成果。在完成巡视全覆盖的同时,怎样把几年来的实践经验总结好,也是今年巡视工作的一项重要课题。

内部体制改革不断深化——规范工作流程,解决权力制约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纪律检查机关内部体制改革不断深化——

为解决职责越位、错位、不到位的问题,纪检监察机关深化“三转”,找准职责定位,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

为解决本地人情干扰、增强专责监督的相对独立性、权威性,实行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两个为主”。

为合理调整内设机构,增强监督执纪力量,增设纪检监察室,组建组织部、宣传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改革进入“深水区”,一些深层次的体制机制问题正在得到解决。

七次全会对深化纪律检查机关内部体制改革进一步作出部署:“在推进纪检和监察体制改革的同时,探索内部机构改革。创新组织制度,调整内设机构,将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部门职责分开,使执纪监督、执纪审查、案件审理各环节相互协调、相互制约。”

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紧扣监督执纪工作程序,对解决内部权力制约问题作出了更为具体的规定:“市地级以上纪委可以探索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部门分设,执纪监督部门负责联系地区和部门的日常监督,执纪审查部门负责对违纪行为进行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案件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案件审理部门负责审核把关。”

下一步,如何执行好这些改革措施,逐步完善执纪监督、执纪审查、案件审理各环节相互协调制约的机制制度,将是纪检机关内部体制改革的重头戏。

派驻监督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推进市地一级纪委派驻全覆盖

工作报告要求:中央纪委派驻纪检组要切实履职尽责,加强对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日常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加大监督问责力度。

一句话涵盖了中央纪委对派驻监督的总体要求,看起来较为平实,实则是经过紧锣密鼓改革、各项工作步入正轨之后,对各派驻机构工作的部署和督促。

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到2014年中央纪委在中央办公厅等单位设立7家派驻机构,首次实行综合派驻;再到实行单独派驻和综合派驻相结合,走内涵式发展道路,设置47家派驻机构,实现对139家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全覆盖……

党的十八大以来的派驻监督工作,正是走过了这样一步紧似一步的发展改革之路。

改革成效是明显的:2016年,中央纪委派驻纪检组共谈话函询2600件次,立案780件,给予纪律处分730人,分别增长134%38%56%。此次工作报告所提要求,显然是督促各派驻机构标准不降、力度不减,进一步把“探头”作用发挥好。

另外,根据去年中央纪委六次全会部署,各省区市纪委紧跟中央纪委步伐,推进派驻全覆盖。目前,广东、福建、辽宁、吉林、河北等多地实现了省级单位派驻监督全覆盖,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七次全会工作报告要求,各省区市要巩固派驻机构改革成果,稳步推进市地一级纪委派驻全覆盖。可以预见,随着各省区市派驻机构改革的陆续完成,今年市地一级纪委也将积极跟进,推动派驻机构改革向纵深发展。(记者 戴南)


无须扬鞭自奋蹄

  ——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工作报告解读之七


  治人者必先自治,责人者必先自责。

  作为党内监督专责机关,各级纪委肩负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职责,更要强化自我监督,从严管好自己。

  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纪委要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党内和社会监督,建设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干部队伍,为全党全社会树起严格自律的标杆。七次全会工作报告在今年工作部署中,也将“无须扬鞭自奋蹄,绝不辜负党和人民重托”作为年度七项重点任务之一。

以实际行动践行“打铁还需自身硬”的庄严承诺

  七次全会召开前夕,一部名为《打铁还需自身硬》的电视专题片,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一些昔日的纪检干部,如今成为“反面教材”……人们在震惊于片中违纪情节的同时,更赞叹纪检机关敢于“自曝家丑”的勇气、勇于“刀刃向内”的担当。

  古语云:“有美意,必须有良法乃可行。有良法,又须有良吏乃能成。”

  近年来,各级纪委和广大纪检干部坚决贯彻党中央要求,在忠诚履行职责,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重要贡献的同时,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严防“灯下黑”。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加强纪检机关自身建设同样永远在路上。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纪检干部队伍建设,要求监督别人的人首先要监管好自己,把纪委的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早在2013年初,习近平总书记就在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明确提出,要解决好谁来监督纪委的问题。

  2014年初,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纪委要解决好“灯下黑”的问题,自觉遵守党纪国法。

  2015年初,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努力成为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2016年初,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监督别人的人首先要监管好自己,执纪者要做遵守纪律的标杆”。

  从制定中央纪委常委会工作规则、中央纪委办公会议规则,到增设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从在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到公开曝光纪检监察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四年多来,中央纪委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把“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理念,体现在选人用人、制度建设和日常管理上,把监督的螺栓不断拧紧,把制度的篱笆扎得更牢,以实际行动践行“打铁还需自身硬”的庄严承诺。

  七次全会工作报告专门强调,“打铁还需自身硬”,“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用担当诠释忠诚,以良好精神状态和优异工作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

  这一以贯之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再度表明了纪检机关严格自律的责任担当。

 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1月20日,七次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全文发布。

  一石入水,激起浪千层。

  有媒体评价,这是中央纪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具体行动,昭示执纪者有着更为严格的纪律约束。

  “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正是七次全会工作报告中的一项重要部署。

  实践早已证明,没有制约的权力是危险的。监督执纪问责是纪委最重要的权力,也是最容易出问题的环节。从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纪检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看,纪检干部并没有天然的免疫力,纪检系统在自身管理监督方面也存在薄弱环节。比如,制度本身不完善,一些关键环节存在制度漏洞;有纪律不执行,严重损害了纪检干部形象,等等。

  没有严格的制度制约,就会造成管理漏洞,产生监督盲区。《规则》针对纪检机关最核心的监督执纪权力,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加强对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审查审理、涉案款物管理等环节的监督,建立审查全程录音录像、打听案情和说情干预登记备案、纪检干部脱密期管理等制度,确保权力受到严格约束。

  无疑的是,《规则》的制定施行,必将有利于加强党委对纪委的领导和监督,有利于把纪委的自我监督同接受党内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有效机制,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纪委的权力不被滥用。

  对于如何落实好《规则》,七次全会工作报告进一步提出,“要找准风险点和薄弱环节,重点管好室主任,规范审查组组长权限,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严格工作规程,加强管理监督”。这也为各级纪检机关贯彻落实《规则》提供了方向指引和具体抓手。

 践行忠诚干净担当,树起严格自律的标杆

  吉林省通化市纪委副书记陈丽华,江西省委第三巡视组原组长李泉新,海南省儋州市雅星镇纪委书记牛开成……这一个个响亮的名字,正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纪检队伍中涌现出的优秀纪检干部的代表。

  这些优秀纪检干部用担当的行动,诠释着这支队伍应有的标准,践行着对党和人民的忠诚。

  忠诚、干净、担当,是党中央对纪检队伍提出的明确要求,每一个字都重如千钧。纪检干部只有始终以最严格的要求锤炼自己,以忠诚、干净、担当的标准淬炼成钢,才能担当起党章赋予的神圣使命。

  七次全会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践行忠诚干净担当”,并就纪委领导班子换届、严格选人用人标准、改进干部考察评价工作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严格选人用人标准,把政治过硬、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选进来,选优配强纪委领导班子;

  把关心爱护干部和强化监督管理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思想政治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

  改进干部考察评价工作,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

  各级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既要自身正、敢担当、言传身教,又要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建设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队伍;

  ……

  忠诚是政治品格,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精髓,也是衡量纪检干部政治是否合格的根本标准。纪检干部是党的忠诚卫士,一般忠诚不行,相对忠诚不行,必须绝对忠诚!没有绝对忠诚,就没有纪检事业。

  干净是做人底线,说到底就是要分清公家的、私人的,分清自己的、别人的,不该拿的不拿,不该得的不得,不该要的不要。纪检干部能否做到干净,最大的诱惑是自己,最难战胜的敌人也是自己,必须常怀敬畏之心、戒惧之意,时刻绷紧纪律和规矩这根弦。

  担当是职业素质,既然身为纪检干部,手握监督执纪之权,就必须“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切实担起党和人民交给的政治责任。(记者 何韬)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