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
——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以来江西加强纪律建设综述
抚州市委原常委、临川区委原书记李智富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取消副厅级待遇,降为副处级非领导职务。2015年底我省通报的这起“断崖式降级”案例,正是我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一个例证。
纪律是党的生命。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要求,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积极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守住纪律底线一寸不让,推动全省政治生态建设迈出新的坚实步伐。
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重要位置
加强纪律建设是全党共同的责任, 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都要冲着纪律去。对此,省委高度重视,坚持以上率下,积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领导,协调各方,明确责任,严格考核,示范引领各级党组织层层压实责任。
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提出,“要像爱护山清水秀的自然生态一样,建设江西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此后,省委主要负责同志在多个场合强调,要把加强纪律建设作为建设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重要内容,摆在更加重要位置。在每年年初召开的省纪委全会上,省委主要负责同志在讲话时都会强调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极端重要性。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着力推进作风建设重要指示,我省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作风建设营造良好从政环境的意见》,并组织宣讲团赴各地开展专题宣讲,将精神传达到全省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此外,我省还开展中央“一准则、两条例”专题宣讲,全省近千名厅级干部现场听取辅导报告,100个县(市、区)四套班子成员以视频形式参加了学习。
同时,为督促各级抓好落实,省委每年都组织督查组对各地各单位落实“两个责任”、加强纪律建设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同时,强化责任追究,以严肃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据统计,全省纪检机关共责任追究3252人次。
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纪法分开
纪委不是党内公检法,挺纪在前是其回归本职工作的必然要求。为此,全省各级纪检机关着力深化“三转”,实现体制机制、管理监督、方式方法的与时俱进。
树立和运用“大监督”的理念,坚持立足本级、左右衔接,加强与组织、信访、检察、公安、审计等部门的协调,健全工作机制,打通彼此封闭的信息壁垒,及时、全面掌握党员干部违纪问题信息。
完善信访、巡视、纪检监察、党风政风、案件监督管理等部门间的工作衔接。信访室对信访举报件实行统一归口受理和分流,定期将管理权限内的党员干部问题线索转送纪检监察室处理,并将问题线索清单交由案件监督管理室跟踪督办。
纪律审查工作冲着纪律去,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做到快查快结、缩短时间、提高实效。在已办结案件中,从立案到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平均时间为36天;有的市本级纪律审查最短14天,县区最短6天。
2015年6月至11月,我省在省纪委机关和13个试点单位开展进一步深化“三转”、把纪律挺在前面试行工作,为切实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管到位,进行了探索。省纪委有关负责人对此表示,试行的目的,就是使纪律有力量、让规矩起作用。经过半年的努力,党员干部的纪律观念、党组织抓纪律建设的主体意识、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执纪问责能力等得到增强。
根据试行工作情况,2016年1月,省委印发《关于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要求的意见》,明确要求全省各级党组织按照党委主导、书记主责、纪委监督、党委部门和有关机关协同的工作格局,全面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要求。
细心的人会发现,在省纪委有关纪律审查结果通报中,标题不再使用“违法”两字,内容上全部采用纪律语言,并按照“六大纪律”对违纪行为进行分类和表述。这种变化,体现了纪委的执纪特点。
用好“四种形态”,严管厚爱、治病救人
“开始是有点想不通,这不是很正常吗?基层嘛,抽抽烟、喝喝酒,以前在这一块大家感觉很正常。”南昌市青山湖区审计局局长万小保因接受了当地一名村干部送给他的一条香烟被区纪委约谈。经过约谈,万小保在内心里才开始正视,村干部送的这条烟,其实并不是礼尚往来那么简单。
无数案例表明,党员破法无不始于破纪。混淆了纪律和法律的界限,把违纪当成“小节”,党员不违法就没人管、不追究,就会造成“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
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关键是在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有苗头倾向问题就及时提醒,使党员远离底线,才能避免出了问题要么不处理、要处理就“算总账”。对此,我省各级纪检机关在严格按照五类方式分类处置问题线索的基础上,普遍加大谈话函询工作力度。实践运用“四种形态”以来,全省各级纪检机关共谈话函询4179件次,给予组织处理2220人,单纯违纪未移送司法机关人数占总数的95.1%。
我省还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打头管总”作用,把“干扰省委巡视工作”“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等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反组织纪律等违纪行为,作为纪律审查的重要方面,准确定性量纪。在查办省质监局原局长王詠、西湖区委原书记周林等案件时,均将瞒报个人重大事项、年龄造假等行为作为重要违纪事实情节予以认定和处理。
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不仅对纪委提出要求,更是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具体体现。我省各地采用教育提醒、诫勉谈话等方式,加强对党员的日常管理监督,发现苗头就及时提醒,触犯纪律就立即处理。
“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党员干部的要求不是宽了,而是更严了;各级党委和纪委管党治党的责任不是轻了,而是更重了。”省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这就是要通过层层设置防线,实现从严治党到底到边,用纪律管住全体党员和各级党组织,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来源:江西省纪委监察厅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