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时间:2016-10-26
“对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第九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及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费不得用于下列开支’,比如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如存在上述问题,就是违规。”这是9月21日江西省审计厅审计处处长刘功滨,为省委8个巡视组的190多成员进行扶贫领域专项巡视前辅导的一个镜头。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江西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省纪委副书记肖德福说,为在较短的时间内把问题搞清楚,增强震慑力,发挥利剑作用,巡视进驻前邀请了省扶贫和移民办、省审计厅、省财政厅等相关职能部门的领导进行授课辅导,并梳理了被巡视地方的有关问题线索。“此举为的是在专项巡视时能直奔主题,冲着具体的人和事去。”肖德福表示。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在脱贫攻坚方面领跑”的指示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力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确保全省五年决战同步建成小康社会,江西省委在今年8月实现巡视“全覆盖”任务后,又决定在省委换届前开展一轮巡视,重点对石城、永新、兴国等25个贫困县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视。
据江西省扶贫和移民办主任章康华介绍,江西贫困人口多、贫困程度深、脱贫难度大,目前仍有25个贫困县,200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扶贫脱贫任务艰巨繁重。本轮专项巡视围绕到2018年实现25个贫困县全部摘帽的脱贫目标,主要了解和查找县级党委、政府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脱贫攻坚任务的摆位情况。看县级党委、政府是否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和视察江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扶贫工作基本方略,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全力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等决策部署,将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摆在首要位置情况;党委、政府是否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党政主要领导是否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是否把脱贫攻坚作为“十三五”期间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是否在脱贫攻坚中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
脱贫攻坚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看县级党委、政府是否做好精准识别、进度安排、项目落地、资金使用、人力调配、推进实施等工作;是否把主要精力和工作重点、财力物力和各类资源,放在提高贫困人口生活水平、减少贫困人口数量、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上;是否有效实施十大扶贫工程,切实提高扶贫工作质量,加快精准脱贫步伐。
脱贫攻坚任务的进展情况。看脱贫时间表和各项任务进展情况,是否能按推进计划如期完成,比如,2015年完成情况,2016年实施进展情况,是否为2017年、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打下较好的基础;看减贫任务完成情况,特困群体脱贫情况,精准退出情况等;特别是贫困摘帽、脱贫、减负、精准退出的工作质量、效果以及社会各界和干部群众的认可度,是否存在贫困识别、退出严重失实、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和“被脱贫”等问题。
脱贫攻坚工作存在的其他突出问题。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在落实脱贫攻坚目标任务过程中是否存在政治责任不落实问题;是否存在失职渎职,不作为、假作为、慢作为等问题;是否有侵占挪用扶贫资金,违规安排扶贫项目行为等问题。
据了解,去年以来,江西省严明纪律保障脱贫攻坚战有序推进,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扶贫领域违纪问题467件,立案956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76人,移送司法机关87人;因履职不力、“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责172人,组织处理121人。(李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