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江西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主业主责,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有案必查,一季度,共立案查处厅局级领导干部6人、县处级领导干部60人,同比分别增长200%、37.5%。
按照“三转”要求,去年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收缩工作战线,整合办案力量,省市县三级纪检监察机关共退 出议事协调机构10761个,精简率达84.7%;省市两级纪检监察室数量由33个增至56个,直接从事监督执纪工作的内设机构占67.1%、人员编制占 58%,监督执纪问责力量得到极大增强。今年前3个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11899件(次)、处置问题线索2518件、立案1541件、结 案1496件、处分1649人,同比分别增长1.8%、65.3%、11.3%、13.6%、15.3%;移送司法机关处理70人,同比增长94.4%。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部门重点查处的对象,是十八大后还不收敛不收手的、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的、群众反映强烈的、现 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干部;重点查处了湖口县委原书记卢光辉,新余市人防办原主任艾金彬,南昌县委常委、县委农工部部长程雷佬等60名县处 级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还大力查办了一批经济类案件,其中,查办贪污贿赂类案件254件、同比增长63.9%,查办违反廉洁自律 规定案件178件、同比增长60.4%。
有腐必反、除恶务尽。省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下大气力拔“烂树”、治“病树”、正“歪树”,切实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为建设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提供坚强保证。(江西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