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通报1起顶风违纪插手工程项目问题 逾越红线就要付出代价 3月14日,省纪委对吴永红顶风违纪插手工程项目问题发出通报。通报强调,严肃查处吴永红,释放了对那些视组织告诫为儿戏,在2015年9月14日专项治理开始以后仍不收手的顶风违纪者,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迁就的强烈信号。各级领导干部要从该案中汲取教训,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守纪律、懂规矩、明底线、不越界,特别是“红包”、“违插”两个“雷区”不能踩,谁逾越了这条红线,谁就将付出应有的代价。 近期,九江市修水县纪委监察局严肃查处了马坳镇副镇长吴永红(非中共党员)顶风违纪插手工程项目问题。经查,2015年4月,马坳镇开展杆线乱拉集中整治活动,拟建设集镇弱电管网铺设工程,由吴永红具体负责。吴永红妻兄李高华得知相关信息后,向其提出承揽该工程。8月底、9月中旬,吴永红先后两次分别向该镇党委书记邱庆辉、镇长帅晓珺说情打招呼,请求予以关照。9月23日,邱庆辉主持召开镇党政班子会,研究集镇弱电管网铺设工程发包事宜,吴永红没有回避,在会上推荐李高华承揽该工程,会议确定将该工程直接发包给李高华。9月25日,帅晓珺代表镇政府与李高华指定的人员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且未按照九江市有关规定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告知备案。 吴永红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插手工程项目,为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违反了廉政纪律,且在“违插”专项治理自查自纠期间,未如实填报相关事项。根据规定要求,在2015年9月14日专项治理工作开始后,领导干部仍然顶风违纪,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的,一经查实,按照组织程序一律先免职,再依纪依规给予相应处分。经修水县纪委常委会、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报县委常委会批准,按程序免去吴永红副镇长职务;报县政府批准,给予其行政记过处分。 邱庆辉明知李高华为吴永红妻兄,对吴永红插手工程行为,不制止、不批评教育,主持召开镇党政班子会时不坚持原则,违规决定将工程直接发包给吴永红的特定关系人,经修水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报县委、市纪委批准,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帅晓珺明知李高华为吴永红妻兄,对吴永红插手工程行为,不制止、不批评教育,参加镇党政班子会时不坚持原则,违规同意将工程直接发包给吴永红的特定关系人,且不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告知备案,违规与李高华指定的人员签订合同,经修水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同时,由县纪委对负有监督责任的马坳镇纪委书记陈英进行诫勉谈话。 通报强调,当前,全省“违插”专项治理工作已进入发现“现行”、严肃兑现纪律的关键阶段,必须横下一条心,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深入推进。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把“违插”治理牢牢抓在手上。各级党委(党组)书记作为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必须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紧跟中央和省委的部署,把党的领导体现在日常管理和监督中,对干部苗头性问题要“咬咬耳朵”、“扯扯袖子”,对各种歪风邪气敢抓敢管、坚决抵制,对“四风”和腐败问题敢于亮剑、坚决斗争,决不能坐看自己的同志在错误的道路上越滑越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对2015年9月14日以后顶风违纪的问题线索要进行全面梳理,优先调查,动辄则咎,绝不姑息;对“违插”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不力,问题频发的地方和单位,要严肃追究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主要领导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