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帝整饬吏治

发布时间:2009-06-17  浏览次数:1127


  为整顿吏治,雍正还大批撤换官吏,不分满汉文武,上自督抚藩臬将军,下至道府州县参游,一律清查。凡徇情之官,与贪者同罪。凡贪之官,一经查出,即令追赔,并予罢黜。人死产绝者,仍须令其子孙赔补,务求一追到底。雍正元年,被查处的地方官即达数百之多;雍正二年,“浙闽属吏已劾多员若再题(提出)参恐至无人办事”,湖南一省“参劾已大半,直隶一省官员原任者已寥寥无几”。实际上,惩治贪官的行动,终雍正一朝亦未停止一日,惩处越来越严。雍正十年,直隶总督李卫说,通省府厅州县官员,在任三年以上的寥寥无几,原因之一就是被参革者甚多。 面对社会流言,雍正不改整顿初衷。当时社会上有人称雍正是“抄家皇帝”,市井中斗牌,竟有称“抄家和(hú)”者,雍正帝说:“贪赃枉法之徒,畏惧抄没参劾而造作(编造)此语,希冀()因流言而停止,此乃痴心妄想。”
  雍正以“严明”察吏,亦以“严明”用人,用“严明”之人。他以“忠、慎、勤”三字要求臣下,也起用了一批勇于任事,不避艰险,不畏权贵的官员,这批人是各项改革的推行者,雍正王朝的坚强支柱。如田文镜,雍正帝即不顾某些人谓其刻薄、虐待科目士人的种种物议与攻讦,将其视“巡抚中之第一人”,树为“模范疆吏”。田文镜在河南为官九年,严厉惩治不法官绅,先后参奏了属员22人。田文镜还制定条约,要求各级地方长官对属员家人,严加管束。雍正帝严以察吏,真正做到“有所必为,不惮府怨”,“令行禁果,决不姑息”,因而官场上一度滋蔓的歪风邪气,被雍正的这个“严”字给镇住了。
  再看他的政绩。康熙晚年库中有银七百万两,十三年间骤增到五千多万两,这是雍正励精图治“振数百年之颓风”刷新吏治的功效。他给乾隆留下了一个很不错的吏治环境。 
  来源:中国廉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