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扎实推进纪检体制改革——能力在变革中增强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江西省委纪检体制改革专项小组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全省纪检体制改革,有效强化了党委责任担当,激发了纪检监察机关活力,为正风肃纪提供了强劲动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
落实“两个为主”,纪检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实现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
江西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着力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领导,树立纪委监督权威。
该省按照“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要求,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把纪检干部放在党的干部队伍的“大池子”中统筹培养、管理和使用。省纪委会同省委组织部制定并严格执行设区市、省管企业、省管高校纪委书记、副书记和省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4个提名考察办法和工作规程等配套规定,为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提供了重要组织保证。江西省纪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上半年,省纪委会同省委组织部和企业、高校主管部门,提名产生了8名省属国有企业、5名省管高校纪委书记。
同时,按照“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要求,规范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线索处置、执纪审查制度。省纪委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要求,及时出台线索处置、立案审查、执纪审查等工作流程。
大力推进巡视监督和派驻监督“两个全覆盖”
江西大力推进巡视监督和纪委派驻监督“两个全覆盖”。
认真落实中央确定的巡视工作方针,与时俱进深化政治巡视巡察,巡视巡察监督的“利剑”作用愈显锋芒。十三届江西省委共开展18轮巡视,完成对312个党组织全面巡视,并对56个县(市、区)开展巡视“回头看”。新一届省委迅速启动巡视巡察全覆盖工作,今年上半年完成了首轮巡视。今年6月,省委召开深入推进巡视整改政治责任落实动员会,省委“五人小组”成员出席,省委书记鹿心社作动员、交任务、提要求。加强对市县巡察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市、县两级均已成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探索建立巡视与巡察协调联动工作机制,推动形成省市县巡视巡察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格局。
扎实推进派驻监督制度改革,实现了对135家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派驻监督的“探头”作用充分彰显。今年上半年,省纪委派驻机构处置问题线索同比增长4.3%,立案数同比增长1.7%;市级派驻机构处置问题线索同比增长260.7%,立案数同比增长159.2%。
持续深化“三转”,纪检监察机关履职能力得到增强
为推动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责主业,江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通知》,促进各级党委、政府和纪委合力推进“三转”,着力增强纪检监察机关履职能力。
积极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江西在省纪委机关和13家单位开展把纪律挺在前面试点工作,形成了以省委《关于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要求的意见》为龙头的系列制度成果,推动全省各级纪委有效运用“四种形态”。今年上半年,全省适用第一至第四种形态分别为10854人次、4793人次、630人次、542人次,占比分别为64.5%、28.5%、3.8%、3.2%。
强化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打“老虎”、拍“苍蝇”,靠纪检监察机关单打独斗是不够的。江西明确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责定位,完善案件报告机制、纪法衔接、反腐败协调、追逃追赃等工作机制以及议事规则。中央追逃办确定的江西7名外逃党员或国家工作人员已成功追回6名。
江西还把“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理念贯彻到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加强自身建设的全过程。制定实施纪检监察干部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登记备案暂行办法,实行领导干部政治家访制度,大力推进纪检干部内部轮岗交流和跨系统交流,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倡导“负责任、抓紧办、说真话”的工作作风,着力锻造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忠诚卫士。
“改革是一个攻坚克难的过程,需要勇气和智慧,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江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委纪检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组长孙新阳在前不久召开的省委纪检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全体会议上强调,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当好改革的促进派和实干家,把纪检体制改革不断引向深入,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重要的体制机制保障。(本报记者 李伟 通讯员 熊飞云)(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时间:2017-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