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四种形态”强化党内监督
——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系列报道之三
查办大案要案是成绩,抓早抓小抓好预防也是成绩。去年以来,我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探索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用纪律管住大多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细落实。
2016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已办结案件中,单纯违纪未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占总数的95.5%;受处分人员中,给予党纪政纪轻处分6778人,占受处分总人数的74%。
注重抓早抓小,让党员干部在谈话函询中警醒
去年2月23日,经宜春市纪委初核后,市纪委副书记就某县政协副主席张朝(化名)违规放贷、投资入股旅游地产问题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起初,张朝一直不敢直面问题,含糊其辞,认为交代问题就是“自断前程”。后来在市纪委副书记中肯的开导下,张朝慢慢意识到,诫勉谈话是“组织在帮助我、关心我,在咬我的耳朵,让我出出汗,扯住我的袖子,要我及时收手”。最终,他放下心理包袱,直面问题。
谈话之后,市纪委就其他反映不属实的问题在一定范围内予以澄清正名,没有影响张朝提拔进步。张朝感慨万分:“若不是纪委帮助我及时收手,我怕自己会侥幸下去,以后说不定要酿成大错。”
开展有力度、有温度的谈话或函询,是我省探索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重要举措之一。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谈话函询中,注意把温度、提醒、唤醒贯穿始终,让党员干部感受到组织的教育挽救,从内心愿意接受提醒和帮助。
“谈话函询与执纪审查中的谈话不一样,后者往往已掌握大量违纪证据,需要攻破的是心理防线,而谈话函询的对象是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省纪委相关负责人说,如今,会用善用、用活用好谈话函询这把纪律戒尺,已成为全省纪检监察干部的共识。
衡量从严治党的成效,不能只看执纪审查的数量,更要注重谈话提醒了多少党员干部。2016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函询3106件次,谈话752次,包括市厅级干部74次、县处级干部273次、乡科级干部245次。其中,给予组织处理2422人,同比增长382.5%。
突出“治病救人”,在“四种形态”相互转化中给出路
新余市高新区管委会原主任任某(副厅级),在组织调查之前,主动向组织交代有关问题,上缴违纪所得;在组织调查期间,积极配合审查,认错态度较好。依据相关规定,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按程序给予其行政撤职处分,降为主任科员;收缴其违纪所得。
这样的“断崖式”处理方法,在我省还有不少。我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积极探索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间的相互转化,注意区分情形、区别对待,对主动交代问题、同党交心、真心向党忏悔、知错就改的党员干部,给机会、给出路、给政策,使其洗心革面、迷途知返。随着纪律审查震慑作用的不断增强,2016年,379人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交代违纪问题。
“抓小”的同时坚决不“放大”。在纪律审查期间,特别是对那些欺瞒组织、对抗组织,心存侥幸,一而再、再而三错失组织所给机会的,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从重处理,确保做到重案不轻处。
这样的态度,就体现在对待九江市委原常委黄某身上。2016年4月和8月,组织先后两次让其对信访所反映的问题作出解释说明。黄某不但没有认识到组织上的良苦用心,及时回头,反而到处找关系说情、打招呼,与有关人员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
聪明反被聪明误。2016年8月19日,黄某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强化措施保障,让执纪者能够“对症下药”
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绝非易事。我省通过出台制度规定、加大培训力度等举措,着力提升纪检监察干部运用 “四种形态”的能力。
——制定《江西省纪检监察机关谈话函询暂行办法》。针对各级党员干部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情节轻微、不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等方面问题的,通过谈话函询、约谈提醒等方式进行处理,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出台《关于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指导意见(试行)》。从运用原则、适用情形、处理方式、工作要求等方面绘制“四种形态”操作指南,明确“四种形态”间转化的具体操作标准和适用方法,使“四种形态”实践运用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严格执行《关于对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实行统一管理的意见》,建立健全线索处置、排查、分流、督办机制,强化对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的规范管理,坚决防止在运用“四种形态”过程中出现借抓早抓小、快查快结之名,对违纪违法问题降格处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甚至抹案子、送人情等问题。
在加强对执纪行为的监督管理、减少自由裁量空间的同时,我省还通过举办进一步深化“三转”培训班、以会代训等方式,着力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水平、思想水准及把握政策能力。
“实践‘四种形态’,关口前移,立足常态和大多数,从‘小节’抓起,层层设防,扭转‘只盯违法不盯违纪’的倾向,才能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起来、立起来、严起来,才能有效维护‘森林’健康。”省纪委相关负责人说。
利剑出鞘显威力——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系列报道之四 | 来源:江西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时间:2017-0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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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运用“1托N”新方式,在全国率先实现省委一届任期内巡视全覆盖;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部署,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视;狠抓巡视干部队伍建设,涌现出省委第三巡视组组长李泉新等先进典型…… 2016年,省委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跟中央巡视工作新部署新要求,坚决扛起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巡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年来,省委共开展3轮巡视,其中2轮对55个党组织开展常规巡视,1轮对25个贫困县的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专项巡视,并对2个省直单位党组开展巡视“回头看”。巡视共发现“六项纪律”方面的问题685个、涉及领导干部问题线索724件,归纳梳理出倾向性问题16个,向省委、省政府提出工作建议9条。 强化看齐意识 加强组织领导 省委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在认识高度、措施力度、责任担当上紧跟中央要求。 省委把学习领会好中央新精神、新要求作为做好巡视工作的重中之重,每逢中央召开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省委常委会、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都会第一时间组织传达学习,先后3次组织专题学习,研究贯彻落实意见,牢牢把握巡视工作正确方向。 省委把开展巡视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抓手。2016年,省委“五人小组”4次、省委常委会10次听取巡视汇报。省委主要领导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巡视发现的重要问题处理、重要线索处置,态度鲜明、要求具体。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履行组织实施责任,先后召开巡视动员会3次、领导小组会10次,做到年度有计划、每轮有动员、中途有调度、结束有总结。 我省还制定印发落实巡视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把“五人小组”听取上一轮巡视整改情况汇报、非省委常委的分管省领导列席常委会听取巡视综合情况汇报、向全省通报巡视发现的倾向性问题等举措作为“规定动作”,一以贯之、长期坚持。 提高政治站位 深化政治巡视 中央要求,巡视是对党组织的巡视,是政治巡视,不是业务巡视。省委把政治巡视作为巡视工作的核心要义来系统把握部署。 省委巡视组着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既注重发现显性问题,更注重从政治高度归纳提炼,把具体问题归结到党组(党委)层面剖析根源,查找党组(党委)书记的领导责任、班子成员的分管责任。 突出政治巡视重点。坚持把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作为巡视监督重点,既着力发现极少数腐败分子,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又紧扣“六项纪律”、紧盯“三大问题”、紧抓“三个重点”,按照“立高线、守底线”要求,发现苗头就及时提醒,触犯纪律动辄则咎。2016年,巡视发现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问题线索42件。 同时,我省还建立完善巡视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信访、审计、公检法等机关和部门的协作机制。2016年,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人民检察院提供被巡视单位303件信访举报件,纪检、组织、政法系统和政府工作部门协助省委巡视组了解情况43次。 据统计,2016年,省委各巡视组共发现被巡视单位党组织存在党的领导弱化方面的问题603个、党的建设缺失方面的问题179个、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的问题269个,向被巡视单位提出整改意见301条。 强化成果运用 形成持续震慑 省政协常委、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副主任郜海镭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省国资委副主任李键严重违纪,给予李键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按程序免去其省国资委副主任职务……省纪委监察厅网站相继公布了一批严重违纪人员,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在各级领导干部中产生巨大震动。 上述案件的问题线索,都是省委巡视组在巡视期间发现的。2016年,省委巡视组共发现“六项纪律”方面问题685个,发现涉及领导干部问题线索724件,其中,移交省纪委办理109件,移交省委组织部处理22件,移交被巡视地方(单位)办理498件。 对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坚持优先办理、快查快办。2016年,省纪委办结47件47人,省委组织部组织处理8人。 省委紧紧牵住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强化被巡视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对巡视发现的问题,既向被巡视党组(党委)书记和领导班子反馈,又向分管省领导通报,督促履行“一岗双责”。据统计,去年共向分管省领导通报巡视情况19人次,向被巡视单位主管部门通报情况7次。 巡视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作用日益增强,先后推动省委组织部对基层党组织换届、交纳党费情况进行了专项整改;省外侨办制定《江西省关于加强和改进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管理工作的实施细则》等;以省委办公厅名义下发倾向性问题通报2次。 推动市县巡察 构建监督立体网络 派出124个巡察组,完成33轮次、对282个地方单位开展巡察,发现违反“六项纪律”方面的问题线索1575个,涉及县处级干部106人、乡科级干部570人……这是我省积极探索市县巡察工作,在制度上向巡视看齐、范围上对巡视拓展延伸、方式方法上向巡视学习借鉴,着力构建巡视巡察监督立体网络带来的实际成效。 省委把市县党委巡察工作纳入巡视工作总体部署,不断加强对市县巡察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求市县在编制机构设置、工作谋划部署、巡察成果运用上加强调研指导;要求市委书记听取巡察情况汇报后的讲话必须报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建立市县巡察工作重要事项报备制度。目前,全省11个设区市和100个县(市、区)均成立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巡察办。 为规范市县巡察工作,省委巡视办要求,在巡察职能定位上,既要发挥“利剑”作用,又要防止大包大揽;在巡察工作重点上,既要符合政治巡视要求,又要突出基层特点;在巡察方式方法上,既要规范制约,又要创新完善。比如,在工作安排上,为避免巡视巡察重复交叉,浪费资源,增加基层负担,我省规定,在同一年度,对上级党委巡察过的地方和单位,本级党委除特殊情况不再重复安排常规巡察;在同一时间段,市县不得在同一个地方或单位安排2个及以上巡察组。 2016年,市县党委围绕省委工作大局,紧跟省委巡视工作部署,针对换届纪律、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基层“微腐败”等开展了专项巡察,形成巡视巡察叠加效应,扩大了震慑效果。 |
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执纪队伍——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系列报道之五 | 来源:江西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时间:2017-0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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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城市纪委原常委胡为庚在执纪审查过程中收受被审查对象钱物,受到纪律处分,被免职并调离纪检系统;进贤县国土资源局原纪检组长雷茂才涉嫌严重违纪,被立案调查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不护短、不遮丑,是我省纪检监察机关强化自我监督、打造过硬队伍的鲜明态度。 2016年,肩负助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使命,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忠诚、干净、担当为标准和方向,着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夯实人才基础、提供组织保障。 强化自我监督,坚决“清理门户”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监督者更应接受监督”的理念贯穿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既加强对八小时之内的监督,又强化对八小时之外的监督;既加强对遵纪情况的监督,又强化对守法情况的监督;既加强对纪检机关干部的监督,又强化对派驻机构干部的监督;既加强对工作作风的监督,又强化对生活作风的监督。 “比如将纪检监察干部生活作风列入党内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德述廉和干部考察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内容,对有生活作风问题的纪检监察干部,决不提拔重用。”省纪委干部监督室相关负责人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还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自觉净化朋友圈、规范生活圈、纯洁交往圈,对哪些饭不能吃、哪些场所不能去、哪些人员不能交,做到经常提醒拉袖。 严管就是厚爱。省纪委监察厅以实际行动践行“对自身的监督必须更加严格,执行纪律必须更加刚性”的要求,印发了《委厅领导请(休)假和外出报备程序》,对委厅领导请(休)假和外出作出明确规定;印发了《关于重申严禁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违规接受吃请纪律的通知》,全省1.2万名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对照检查,对查摆出的问题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整改台账管理,逐项销号落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委厅机关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对落实主体责任、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内控机制,认真处置问题线索等作出明确规范;制定《关于在专案组设立临时党支部的意见》,加强对审查组成员的教育监督,及时发现问题、进行批评纠正。 省纪委监察厅带头把纪律挺在自己人前面,对“害群之马”不护短、不遮丑,不搞内外有别,坚决“清理门户”。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理纪检监察干部224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72人、给予岗位调整32人、适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第一种形态”49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7人。2016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理纪检监察干部85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7人、给予岗位调整15人、适用“第一种形态”42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人。 提升能力素质,在深化“三转”中强化担当 担当既要明确定位,还要不断提高担当能力。 为此,省纪委监察厅机关着力示范带动,大力倡导“负责任、抓紧办、讲真话”的工作作风,机关风气为之一新;开展“我为党做了什么”主题党日活动,党员干部围绕知行合一、不忘初心、感恩组织三个方面找差距、明方向;举办进一步深化“三转”研修班,改变“唯大案要案论英雄”的观念,重视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举办全省市县两级纪委书记培训班,手把手教方法、传经验、点问题,层层传导责任压力。 此外,省纪委监察厅还采取送学送训、跟班锻炼等方式,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2016年共举办培训班10期,培训纪检监察干部2082人,同时选调700余人参加中央纪委培训。在纪律审查方式上,对问题线索起底清仓,做到快查快结、纪法分开、纪在法前,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感化执纪审查对象,唤醒其对“激情燃烧岁月”的记忆。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也采取多种形式,提升干部能力,强化担当意识。吉安市纪委通过开展每月学思践悟大家谈、每季庐陵清风大讲堂、每年业务技能大比武等活动,激发干部“比学赶超、争创一流”的工作动力;景德镇市纪委围绕“负责任、抓紧办、讲真话”九字要求对标看齐,将“九字要求”与当前重点工作结合起来,推动监督执纪问责落细落实;驻省卫计委纪检组举办“负责任、抓紧办、说真话”主题党日活动,强化层层把关、人人负责的责任意识。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反复要求还不担当就得追责。 宜春日报社原纪委书记易玉莲,对单位违纪问题视而不见,不管不问,不向市纪委报告,且个人违规领取津贴补贴等,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南昌市经开区工商局原纪检组长桂建军,明知班子成员有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不及时制止、报告,而是听之任之,甚至直接参与其中,并违规公款报销其私人宴请费用、礼品费等,被撤销党内职务。 “干事要担当,管人也要担当。”省纪委相关负责人说,对不敢抓、不敢管,监督责任缺位者,一律严肃问责。 扎紧制度笼子,确保执纪审查权不被滥用 如何确保监督执纪问责的权力不被滥用?全省纪检监察机关通过规范内控机制,实现流程再造,健全完善了相关制度措施。 ——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通过约谈、函询等方式,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纪检监察干部扯扯袖子、咬咬耳朵。加大警示教育力度,编印了《全省纪检监察干部严重违纪材料选编》《关于近三年以来我省纪检监察干部违纪案件情况的通报》等,对22名纪检监察干部点名道姓进行了通报曝光,用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 ——省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采取突击检查、查看资料、抽查录像、随机提问等形式,深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执纪审查重点环节进行排查,保障依纪依规、安全文明查办案件。 ——印发《关于规范委厅机关纪律审查工作程序的意见(试行)》《江西省纪委关于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指导意见(试行)》《江西省纪检监察机关谈话函询暂行办法》等规定,坚决杜绝擅自留存、处置涉案材料,严防跑风漏气、瞒案抹案、以案谋私等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