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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届江西农业大学“廉洁新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01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第二届江西农业大学“廉洁新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

为大力弘扬伟大长征精神,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在青年学生中广泛传播崇廉尚俭的良好风尚,进一步丰富校园廉政文化。经研究,决定于201611月—12月开展第二届江西农业大学“廉洁新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意义

让青年大学生受到革命信念的思想教育和廉洁文化的熏陶洗礼,使其逐步形成高尚的廉洁素养,是高校的神圣使命。通过在全校范围内评选出一批廉洁新星,充分发挥他们的示范作用,影响和带动更多的同学树立廉洁意识,对于促进青年大学生的成长成才具有积极影响和重要意义。

二、活动对象

评选范围:2016级在校新生(本科生、研究生)

评选名额:30

三、组织单位

主办:校纪委、校团委

承办:江西农业大学青年廉洁社(以下简称“青廉社”)

四、报名条件

1、思想品德优秀,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团结同学、尊敬师长,关心集体、热爱劳动,维护和遵守社会公德。

2、乐观上进,有较强责任心,积极参加社会、学校及学院举办的各种活动,得到师生的广泛好评。

3、自我要求严格,学习勤奋、工作踏实、生活简朴,立志为当代大学生树立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

4、对廉洁宣传教育方面具有浓厚的兴趣,能够时刻给他人传递崇廉尚俭的正能量。

5、无任何纪律处分,无任何背离廉洁诚信价值的行为。

6、原则上有参加公益活动的经历。

五、活动流程

本次活动计划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报名申请(1031日—114日)

凡符合以上条件的学生均可自愿申请,填写报名表(见附件一)。

2、资格审查(115日—116日)

评选工作小组根据报名条件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者将作为正式的“廉洁新星”候选人,进入后续评审环节。

3、廉洁知识考试(1112日)

以笔试的方式参加廉洁知识作答,题库由青廉社提供,题目从题库中随机选取。以考试成绩作为考核依据,并按排名积分,此轮淘汰率为50%

4、活动开展(1114日—129日)

由校纪委和校团委组织,以“学长征精神,促气正风清”为主题,以小组为单位,开展廉政情景剧的剧本编写和作品展演。通过剧本的主题内涵和情景剧的演出效果作为考评依据,累计积分,此轮淘汰率为70%。其中表现优秀的作品将参加学校“12.9”国际反腐败日纪念活动暨大学生廉政情景剧比赛。

5活动感想与总结汇报(1211日)

以个人主题征文和小组总结答辩的形式,对整个廉洁新星评选活动进行总结汇报。由校内相关单位负责人和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分别进行评判,并累计积分。

6、进行公示(1213日—1215)

叠加所有环节累计的积分,按累计积分的高低排序,评选出30位拟当选名单。并通过校纪委网站和青廉社微信平台对拟当选的“廉洁新星”进行公示,对公示期间存在异议的情况,将由校纪委和校团委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处理。

7、发布结果并进行表彰(1216日)

公示结果无异后,公布廉洁新星当选名单,并进行表彰。

六、活动奖励

1、颁发廉洁新星荣誉证书,等同于校级荣誉,并视具体情况给予一定奖励。

2、在20162017年度团员民主评议暨优秀团员团干评选时给予优先考虑。

3、将组织廉洁新星前往革命传统教育基地进行学习、培训。

七、活动要求

1、“廉洁新星”当选者需参与大学生廉洁宣誓活动,承诺终身保持个人廉洁、拒绝腐败,并承诺在将来的学习工作中积极推广廉洁诚信并实施廉洁领导或管理;

2、“廉洁新星”可申请加入青廉社,在不违背自愿原则的情况下,“廉洁新星”当选者自动作为江西农业大学校园廉洁文化的学生代言人,参与纪委组织的各项廉洁主题活动。

3、“廉洁新星”在以后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要更加严格要求自己,以优异的表现感染、影响和带动他人,成为他人学习的榜样、标杆。

4、“廉洁新星”当选者如若在今后存在违反校规校级等行为,经核实将取消该荣誉称号。


此项工作将作为各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的依据之一,请各学院要充分认识此次活动的意义,高度重视,积极动员,切实做好组织工作,原则上2016级每个自然班级至少推荐2名学生参加,并结合本次评选活动,做到举一反三,进一步引导广大同学树立廉洁意识,提升廉洁素养,在践行中国梦、实现个人梦的征程中谱写廉洁人生新篇章。

请各学院于114日前将纸质版的申请人汇总表(见附件二)和个人报名表交至青廉社值班室(校办公楼309室),电子版请以学院为单位发至青廉社公共邮箱:3213995754@qq.com,邮件主题为“XX学院廉洁新星报名表”。

联系人:周连伟,夏涛(青廉社负责人);联系电话:1897089934513767483231


中共江西农业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共青团江西农业大学委员会

2016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