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纪检监察有关人员与各单位联系分工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纪委十七届七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做好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进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的开展,加强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增强关注基层和服务基层的意识,提升服务基层的能力和水平,树立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结合工作实际,对纪检监察有关人员联系基层工作的任务分工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徐兰宾:党(校)办、机关党委、宣传部、统战部、
国土资源与环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政治学院)
陈文新:组织部、工会、后勤与校园管理处、产业处、校园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软件学院、理学院
戴红波:学工处(团委)、研究生处、招生就业处、
设备处、动物科学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胡永华:教务处、人事处、保卫处、后勤服务集团、
农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刘 娜:国际交流处、离退休干部处、图书馆、
园林与艺术学院、工学院、外国语学院
邹 杨:信息中心、农业科技园管理委员会、期刊社、
医院、经济管理学院、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
陈少卿:科技处、档案馆、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职业师范(技术)学院、商学院、附属中学
陈 慧:党校、财务处、校友联谊会办公室、MPA教育中心、人文与公共管理学院、军事体育(武装)部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