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校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
通 知
学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今年上半年学校下发了《江西农业大学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赣农大党[2010]19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并在财务处、招就处、设备处、校建办、后勤集团等五个单位进行工作试点。试点单位按照要求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根据《实施方案》安排,将在全校各单位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按照全面开展、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务求实效的总体要求,围绕权力运行和监督制约,从岗位、科室、单位“三个层次”,认真查找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外部环境等方面可能引起腐败的风险,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实施相应防控措施,着力形成以岗位为点、程序为线、制度为面的覆盖全校所有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的科学化、系统化水平。
二、实施方法及步骤
结合各单位自身实际,严格按照各阶段工作要求(具体要求详见《实施方案》),认真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1、筹备启动阶段(10月25日——11月18日)
主要是围绕抓好学习研究、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会议进行部署、抓好权力清理等方面开展工作。
各单位于11月18日前将工作方案、组织机构名单及具体负责人报学校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校纪委办公室)。
2、查找风险点阶段(11月19日—12月20日)
各单位要认真梳理工作流程,把工作职责落实到具体岗位和每个工作人员。认真查找“四类风险”,将各类风险进行细化,防止排查内容笼统空洞,努力做到无重大遗漏。在查找风险点后进行等级评估,根据是否有可能构成犯罪,受纪律处分,造成不良影响分一、二、三级风险。召开专题会议,对查找出来的风险点进行评估,并填写部门廉政风险识别防控表(见附表1)和个人廉政风险识别防控表(见附表2),经单位班子成员确定后,于12月20日前报校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制定措施和执行落实阶段(2010年12月21日—2011年1月20日)
围绕排查出的各类风险点以及相应风险等级,有针对性地提出并推进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等防控措施,着力形成以岗位为点、以程序为线、以制度为面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各单位要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化解措施,制定《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实施细则》,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于2011年1月20日前报校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检查总结阶段(2011年1月21日—3月20日)
各单位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每阶段开展一次自查,认真总结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经验和做法,于2011年3月20日前将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总结报校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试点单位按照本单位已经制定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方案,做好检查总结阶段工作。
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除对各单位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和考核外,还将与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目标考核、职责绩效考核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等结合进行综合考核,建立健全奖优罚劣的责任追究机制,就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信息,纠正偏差,防范风险。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开展工作,从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等方面认真思考,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抓好自身和管辖范围内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确保预防腐败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1、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责任意识
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是从源头预防腐败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廉政风险的客观存在性与现实危害性,牢固树立廉政风险意识。要将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实施。
2、结合工作实际,务求实际效果
各单位要突出抓好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以及关键岗位和重点人员,与实际工作相结合,与关键岗位、重点环节突破相结合,与查补堵漏、建立完善惩防体系相结合,稳步推进,确保取得实效。普通教师、实验人员等以宣传教育为主,增强廉洁自律意识,配合本单位做好推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
附件:1、部门廉政风险识别防控表
2、个人廉政风险识别防控表
二○一○年十 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