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委,省委各部门,省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中共中央颁布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是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为抓好《廉政准则》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高度,增强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自觉性和坚定性。重新修订和颁布的《廉政准则》,充分吸收了十六大以来党的建设特别是反腐倡廉建设的最新成果,既保持了连续性,又体现了创新性,尤其突出了针对性、实践性,强化了指导性、可操作性,抓住了反腐倡廉的关键问题,切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实际,符合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需要,体现了从严管党治党的要求,顺应了人民群众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新期待。《廉政准则》的颁布实施,是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现实需要,是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的重要保证,对于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对于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重要性,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把认真学习贯彻《廉政准则》、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结合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抓紧抓好。
二、加强宣传教育,形成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浓厚氛围。全省各级党组织和有关部门要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强《廉政准则》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深刻领会、全面掌握《廉政准则》的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要将《廉政准则》纳入宣传教育工作总体部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作为党委中心组学习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的重要内容,作为各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作为“弘扬红色传统,抵制黑色腐败”专题教育的重要内容。要结合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党员领导干部上廉政党课、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日常教育。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橱窗等多种载体,大力宣传《廉政准则》的行为规范,大力宣传推广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好经验、好做法,大力宣传勤政廉洁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广泛开展《廉政准则》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座谈讨论等活动,使《廉政准则》家喻户晓,入脑入心,形成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浓厚社会氛围。
三、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各项规定,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廉政准则》提出的要求和规定,认真分析本地本单位本部门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着力解决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突出问题。尤其要着力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坚决杜绝以各种名义收受钱物,利用公款公物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的行为;着力解决党员领导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的问题,坚决杜绝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违规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等行为;着力解决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的问题,坚决杜绝违规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以及企业重组改制、生产经营等市场经济活动的行为;着力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的问题;着力解决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的问题,坚持党的干部路线和用人标准,严格按条件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着力解决党员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杜绝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以及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等不良风气。
四、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作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表率。全省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严于律己,洁身自好,自觉做到标准更高一些、要求更严一些,切实作学习的表率、落实的表率、接受监督的表率。要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坚决杜绝违反《廉政准则》行为的发生。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职责范围内《廉政准则》的贯彻实施。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当起负总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的责任,勇于在廉政方面要求班子成员和下属向自己看齐,以自身的榜样力量,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五、坚持标本兼治,最大限度地铲除腐败行为滋生蔓延的土壤。要根据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要求,抓住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不断深化改革,大力推进制度建设,完善配套措施,努力解决影响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深层次问题,最大限度地铲除腐败行为滋生蔓延的土壤。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突出抓好土地使用权转让、矿产资源开发和交易、房地产、工程建设、干部人事、企业产权交易、政府采购、金融证券以及与人民群众利益直接相关的社保、教育、医疗卫生、环境保护、强农惠农资金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导干部职务消费等领域的改革和制度建设,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投资体制改革、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等,逐步完善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集体决策制度、公共权力流程制衡制度、权力公开运行制度、信息公开制度等,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教育、监督、预防、惩治等各个环节,做到用制度管事、管人、管钱,形成全面规范的“制度链”,形成用制度规范廉洁从政的机制,形成对权力行使链条的闭环式制约,堵住权力滥用的漏洞。要注重制度的有效性,重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发挥电子政务网络平台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等功能,压缩制度执行过程中的自由裁量空间,减少权力寻租的机会。要大力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做到能公开的一律公开,切实落实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促进领导干部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六、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廉政准则》贯彻落实。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做到预防为先、关口前移;要把《廉政准则》学习贯彻情况细化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班子考核的指标,年底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先选优和干部考察、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要加强对贯彻执行《廉政准则》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并严肃处理违反《廉政准则》的行为。各级纪委和党委组织部门要协助党委加强对《廉政准则》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通过贯彻实施民主生活会、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巡视、谈话和诫勉、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以及考察考核等监督制度,全面了解和掌握贯彻落实情况。要坚持监督检查从严、批评教育从严、问责追究从严,对违反《廉政准则》的党员领导干部坚决果断查处;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坚决追究有关部门和个人的责任;构成违法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各地各部门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省委,抄送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