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西省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的意见
(2004年10月16日)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是指导我们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纲领性文件。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紧密结合实际坚决贯彻落实。为此,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准确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充分认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大意义。执政能力建设是党执政后的一项根本建设。我们党成为执政党,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是时代的要求、人民的要求。党执政五十五年来,执政成就举世瞩目,执政能力不断提高,我们党在实践中锻炼得更加成熟、更加坚强。党的执政地位不是与生俱来的,也不是一劳永逸的。进入新世纪新阶段,国际局势发生新的深刻变化,我国改革发展处在关键时期,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在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国内外条件下,能否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继续推进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这三大历史任务,是对我们党的一个重大考验。党要在世界形势深刻变化的历史进程中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在应对国内外各种风险和考验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全国人民的主心骨,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坚强的领导核心,就必须顺应历史的选择和时代的要求,把执政能力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我们一定要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从关系中国社会主义事业兴衰成败、关系中华民族前途命运、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断提高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深刻领会党执政的主要经验,努力认识和把握执政规律。我们党在长期的执政实践中,紧紧围绕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和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这两大问题,进行了艰辛探索,取得了重要经验。必须坚持党在指导思想上的与时俱进,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新的实践;必须坚持推进社会主义的自我完善,增强社会主义的生机和活力;必须坚持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把发展作为解决中国一切问题的关键;必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必须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不断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必须坚持以改革的精神加强党的建设,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这既是五十五年来我们党执政的主要经验,也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指导原则。我们要结合新的实际,坚持好、运用好、发展好党执政的成功经验,不断认识和把握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始终为人民执好政、掌好权。
(三)牢牢把握正确方向,全面推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党的执政能力,就是党提出和运用正确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策略,领导制定和实施宪法和法律,采取科学的领导制度和领导方式,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有效治党治国治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本领。《决定》明确提出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指明了方向。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核心,以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为关键,以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重点,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为基础,努力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这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必须始终坚持的指导思想。
通过全党共同努力,使党始终成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党,成为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执政党,成为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高效、清正廉洁的执政党,归根到底成为始终做到“三个代表”、永远保持先进性、经得住各种风浪考验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社会和谐、人民幸福。这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总体目标。
按照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要求,不断提高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能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应对国际局势和处理国际事务的能力。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主要任务。
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既是当前的紧迫任务,又是长期的战略任务。总体上看,我省各级党组织的执政能力同肩负的重任和使命是相适应的。但是,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还不完善;一些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思想理论水平不高、依法执政能力不强、解决复杂矛盾本领不大、工作作风不扎实;有些党员干部思想信念淡薄、宗旨意识淡化、事业心和责任感不强、脱离群众的问题比较突出;一些党的基层组织凝聚力、战斗力不强,一些党员不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一些地方和领域还存在腐败现象。我们要按照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的精神,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紧紧围绕实现江西在中部地区崛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切实解决影响党的执政成效的突出问题,全面落实《决定》提出的各项战略部署和任务。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抓住重点,整体推进,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创建新机制、增长新本领,全面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努力使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过程成为广大党员自觉增强执政意识的过程,成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提高治国理政能力和本领的过程,以更好地担负起团结带领全省人民推进兴赣富民宏伟事业的历史使命。
二、联系实际,抓住重点,整体推进,把党中央提出的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全面把握和落实中央《决定》提出的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主要任务,并从地方工作特点和我省实际出发,着力在以下五个方面下功夫。
(一)坚定不移地抓好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不断提高领导经济工作的水平。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更是兴赣富民的根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首先要提高党领导发展的能力。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始终是全省第一位的任务,始终是江西不可偏离的主题。我们要紧紧抓住新世纪头二十年这个重要战略机遇期,十分珍惜在全省已经形成的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的局面,十分珍惜全省改革发展稳定的好形势,紧紧扭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放松,牢牢把握发展这个大局不分神,坚持既快又好的发展不停步,以极大的坚韧性朝着既定目标前进。
要坚持正确的发展思路不动摇,主动适应新的形势,不断完善发展思路,创新发展举措。要正确认识和对待发展中的问题,既要高度重视,积极应对,又要分清主流和支流,牢牢把握发展这个大局。要始终保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的作风,正确看待已取得的成绩,不断寻找工作中的差距,不断推动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和推动发展,实现经济社会既快又好的发展。要认真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把推动发展与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更紧密地结合起来,把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体现到党领导发展的大政方针和各项部署中去,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要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建立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有效体制机制,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要坚定不移地加快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着力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培育支柱产业,提高产业集聚效应,实现速度、质量和后劲的统一,提升经济的整体素质和竞争力。要坚定不移地巩固农业的基础地位,以不断增加农民收入和改善农民生活为目标,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进一步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要重视扩大就业再就业和健全社会保障体系,重视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重视发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项社会事业,重视计划生育、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安全生产,坚决不搞危及劳动者生命和人民群众健康的项目,坚决不搞严重污染和破坏生态环境的项目,坚决不搞“黄赌毒”项目。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积极推进。
坚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更具活力、更加开放的经济体系。进一步解放思想,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围绕改革的重点和难点,鼓励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坚决破除一切妨碍发展的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改善股权结构增强企业活力与竞争力,做优做强国有企业。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发展壮大民营经济。进一步推进农村各项改革,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原则,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进一步健全市场体系,规范市场秩序,建立社会信用制度。进一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注重社会公平,理顺分配关系。进一步扩大县(市)经济发展权,增强县域经济发展的活力。坚持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促进经济充满活力、富有效率、健康运行。充分发挥我省的区位优势和比较优势,牢牢把握国内外产业和资本加速转移的重大契机,加快对接长珠闽、融入全球化,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高层次上加大区域经济合作力度,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和竞争,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加强和改进对经济工作的领导。党领导经济工作,主要是把握方向,谋划全局,提出战略,制定政策,推动立法,营造良好环境。各级党委要结合本地实际,确立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思路和工作重点,加强和改进对经济社会重大事务的综合协调,确保中央的方针政策和各项部署的贯彻落实。凡涉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重大方针政策、工作总体部署及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经常性工作由政府及其部门按照职责权限决策和管理。党委要支持政府依法充分履行职责,依法行政,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集中精力抓好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不断提高主要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管理经济活动的水平。
(二)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不断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水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继续加强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探索和认识,继续加强对党自身建设规律的探索和认识,不断提高以科学的思想、科学的制度、科学的方法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本领。切实落实人民当家作主的各项权利,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认真落实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各项职权,支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能。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加强同民主党派合作共事,支持人民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职能。认真做好民族宗教和侨务工作,重视做好党外知识分子、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其他社会阶层人士工作,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扩大基层民主,完善基层民主管理制度。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完善村民自治,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完善居民自治,建设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的企事业民主管理制度,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办事公开制度,保证基层群众依法行使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利。
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高依法执政水平。全体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宪法和法律,增强法制观念,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坚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要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督促、支持和保证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要通过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府依法行政的水平和公职人员依法办事的能力。要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支持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提高司法队伍素质,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和保障。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以保证司法公正为目标,逐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为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提供法制保障。
(三)牢牢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不断提高用科学理论凝聚人心、用先进文化激励民众的水平。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全面落实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全党、教育人民的战略任务。进一步扩大理论武装工作覆盖面,重点抓好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学习,同时抓好基层党员和干部、知识分子、青年学生以及其他群众的学习。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深入研究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深入研究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研究党的执政理论,深入研究经济社会发展实践中的重大问题。重视总结全省改革发展稳定的实践经验,不断用理论创新的成果指导新的实践。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理论工作者特别是中青年理论人才的作用。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唱响主旋律,大力营造团结鼓劲求发展的氛围。坚持党管媒体的原则,把体现党的主张和反映人民心声统一起来,不断增强引导舆论的本领,牢牢掌握舆论工作的主动权。坚持团结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全面准确地宣传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及时充分地反映全省各地以及各行各业、各条战线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生动展示全省人民为实现江西在中部地区崛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奋斗的新风采、新形象。进一步改进新闻宣传工作,不断增强吸引力、感染力。重视对社会热点问题的引导,积极开展舆论监督,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和重大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快速反应机制。高度重视互联网等新型传媒对社会舆论的影响,充分发挥网络媒体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注重引导新闻媒体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正确处理正面宣传与舆论监督的关系,在舆论导向上把好关、把好度,大力营造为改革开路、为发展造势、为稳定助力的浓厚舆论氛围。
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全社会思想道德水平。大力弘扬井冈山精神,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大力弘扬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使全省人民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展示“求新思变、开明开放、诚实守信、善谋实干”的新形象,为兴赣富民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大力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高度重视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特别要动员学校、家庭和社会各方面力量,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围绕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进一步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加快体制改革步伐,大力发展教育、科技、文化事业,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充分发挥教育和科技在现代化建设中的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作用,大力实施人才强省和科教兴赣战略,进一步深化教育和科技体制改革,促进教育和科技事业快速发展,为江西崛起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营造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浓厚氛围,努力建设学习型社会。把文化发展的着力点放在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上来,积极稳妥地推进文化体制改革,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推出更多更好的精神文化产品,加强文化设施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市场秩序,促进文化事业全面繁荣和文化产业快速发展,不断增强我省文化的总体实力。
(四)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断提高应对复杂局面、构建和谐社会的水平。妥善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坚持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制定政策、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正确认识人民内部矛盾的表现形式、特点和发展趋势,不断提高用民主的办法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用统筹兼顾的办法协调各种利益关系的能力。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既要坚持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并推动先富带未富,先富帮未富,又要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通过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扶贫帮困、社会救助制度的健全等多种措施,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在推进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中,既要保证必需的土地征用和城市建设拆迁的健康有序进行,又要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坚决制止侵害群众利益现象;在深化改革和出台各项涉及群众利益的政策时,既要考虑群众的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又要充分考虑对社会各方面利益的现实影响,充分考虑社会各阶层群众的承受力,使各项改革和政策更为稳妥。要满腔热情地关心城乡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切实解决好他们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就业、基本生活、子女上学等问题,使改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社会成员。进一步健全排查和调处人民内部矛盾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和健全社会利益沟通渠道和协调机制,完善信访工作责任制,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依法及时合理地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并引导群众通过正常渠道解决问题,逐步把解决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纳入制度化、法制化轨道。
不断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增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加强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的宣传教育,积极研究和把握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改进群众工作,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的道理,深入群众,深入基层,体察群众意愿,倾听群众呼声,把握群众的切身利益,真心实意为群众排忧解难。以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为工作重点,把理顺群众的思想情绪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把联系群众、服务群众与宣传群众、教育群众结合起来,善于运用说服教育、示范引导和提供服务等方法,把群众工作做深、做细、做实,不断提高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的本领。全面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进一步营造鼓励人们干事业、支持人们干成事业的社会氛围,为各类人才提供干事创业的舞台,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大力提倡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风尚,形成平等友爱、融洽和谐的人际环境,努力构建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
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完善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机制。把维护稳定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落实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责任制。建立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畅通社情民意反应渠道。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建立健全积极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的长效工作机制,更好地掌握化解群体性事件的主动权。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加强和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有效发挥司法机关惩治犯罪、化解矛盾和维护稳定的职能作用,依法打击各种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发挥基层党组织、城乡基层自治组织、社团和行业组织以及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形成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的合力。健全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相衔接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夯实社会稳定的基础。进一步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坚决防范和打击各种敌对势力的渗透、颠覆和分裂活动,确保国家政治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和信息安全。进一步增强国防意识,大力支持军队和武警部队的各项建设,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认真贯彻中央的方针和部署,扎实做好对台工作,推进祖国统一大业。
(五)坚持谋全局、把方向、管大事,不断提高总揽全局的水平。加强理论思维和战略思维,正确认识和科学判断形势。各级党委和领导干部要具有深远的历史眼光和宽广的世界眼光,善于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观察世界、分析形势,正确把握时代发展的新趋势。
密切注视世界经济、政治、科技、文化等方面的变化,分析和掌握当代世界的基本动向和最新动态,全面深刻地认识当代中国和外部世界,善于把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放到时代发展的大背景中正确定位,放到国内外发展的大局中精心谋划。要加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学习,不断提高辩证思维能力,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前瞻性,注意防止一种倾向掩盖另一种倾向。
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增强工作的全面性和系统性。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中央的权威,认真执行上级党委的各项重大战略部署,保证政令畅通。正确处理局部与全局的关系,切实做到局部服从全局、搞好局部支持全局。正确处理当前与长远的关系,牢牢把握正确的前进方向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动权。正确处理中心工作与其他工作的关系,统筹兼顾,形成合力,调动各个方面的积极性。正确处理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的关系,把党委工作的重点放在谋全局、把方向、管大事上,着力研究和解决带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问题。
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准确地认识本地区本部门的发展基础、优势条件、制约因素,把中央的精神和方针政策与自身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制定正确的发展战略,不断完善工作思路。适应新的形势,提升工作层次,改进工作方法,增强工作的开创性、坚韧性和操作性,不断提高破解难题的本领。继续营造鼓励干事创业的大环境,进一步激发各级干部开拓创新、奋发进取的精神,鼓励支持他们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三、不断完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为加强执政能力建设提供制度保证
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制度建设更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要把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与加强党的制度建设结合起来,不断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为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提供坚实的制度保证。
(一)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规范党委同人大、政府、政协的关系。发挥党委对同级人大、政府、政协等各种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这些组织中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本地区正确贯彻落实。党委既要支持人大、政府、政协和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照法律和章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及时研究、统筹解决他们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又要通过这些组织中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党委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做到总揽不包揽、协调不替代。规范党政机构设置,完善党委常委会的组成结构,适当扩大党政领导成员交叉任职,减少领导职数,切实解决分工重叠的问题,撤并党委和政府职能相同和相近的工作部门。规范各类领导小组和协调机构。围绕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整合行政资源,继续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加强和改进党对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及各类群众团体的领导,充分发挥他们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二)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推进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坚持和健全全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完善党委内部的议事、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要广泛征询意见,充分进行协商和协调;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要认真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对同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要进行公示、听证,扩大人民群众的参与度。有组织地广泛联系一批专家学者,建立多种形式的决策咨询机制和信息支持系统。加强对决策活动的监督,建立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健全纠错改正机制,有效减少和避免决策失误。
(三)改革和完善监督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都要自觉地接受党员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拓宽和健全监督渠道,完善监督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重点加强对各级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健全和完善巡视制度、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述职述廉制度、民主评议制度、谈话诫勉制度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依法实行质询制、问责制和罢免制。加强对各级纪律检查机关的领导,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改革和完善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发展党内民主,疏通和拓宽党内民主渠道,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逐步推进党务公开,实现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广泛参与、有效管理和切实监督。营造党内不同意见平等讨论的环境,鼓励和保护党员讲真话、讲心里话。建立健全常委会向全委会负责、报告工作和接受监督的制度。建立党的代表大会代表提案制度。积极探索党的代表大会在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的途径和形式,建立代表提议的处理和回复机制。党的各级全委会召开时,可根据议题事先征求同级党代会代表意见或邀请部分代表列席会议。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开展在市、县实行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工作。进一步改革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建立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继续推行和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差额考察、任前公示、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全委会投票表决、党政领导干部辞职等制度。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直接选举的范围。建立和完善干部推荐、考察和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在加强党内监督的同时,支持和保证人大、政府专门机关、司法机关依法履行监督职能,支持和保证政协依照章程开展民主监督,不断加强社会监督,提高监督的质量和水平,形成监督的合力。
四、以提高执政能力为重点,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必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围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全面加强和改进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一)大力加强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理论建设,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坚持把党的思想理论建设放在首位,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不断把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引向深入,不断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见成效。按照中央提出的建设学习型政党的要求,重点抓好领导干部的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努力建设学习型领导班子和学习型干部队伍。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准确把握“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新的实践和新的发展,不断提高自身的理论素养和工作能力。围绕增强执政意识、提高执政能力,创新培训方法、提高培训质量,进一步抓好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建立和落实学习考核和激励机制,推动领导干部学习经常化、制度化。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切实抓好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二)大力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执政素质和领导水平。坚持把领导班子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按照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调的要求,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带领干部群众开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坚强领导集体。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不断增强政治的敏锐性和鉴别力,始终保持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开拓进取、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把民主讨论、集体决策与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结合起来,保证领导班子高效、协调运转。坚持加强团结,班子主要领导要发扬民主,充分发挥每个班子成员的作用,班子其他成员要增强大局意识,加强思想沟通,真正形成互相信任、互相尊重、互相帮助、互相支持的工作氛围,坚持和健全党内生活制度,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断提高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坚持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增强整体素质。加强对党政主要领导的选配、管理和监督。重视县(市)党政领导班子建设,保持县(市)领导班子的相对稳定。减少地方党委副书记职数,实行常委分工负责,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作用。逐步加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之间的干部交流。优化人大、政协领导班子结构,逐步减少人大、政协领导职数。要着眼于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全面贯彻干部“四化”方针,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坚持任人唯贤、公道正派,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特别是要培养选拔胜任重要岗位的年轻干部,注重培养选拔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三支队伍一起抓,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兴赣富民的各项事业中来。加大干部交流力度,进一步落实和完善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抓紧制定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实绩考核评价标准,完善职务和职级相结合的制度,实行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度,健全公务员制度。完善党内选举制度,改进候选人提名方式,适当扩大差额推荐和差额选举的范围和比例。严格控制选任制领导干部任期内的职务变动。
(三)大力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基层组织建设,以增强基层党组织活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重点,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领域、强化功能的要求,建立健全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不断推进各条战线、各个领域的基层组织建设。继续在县级党政班子中开展“抓好‘第一要务’、牢记‘两个务必’、实践‘三个代表’”先进班子创建活动,在乡镇开展争创“亲民、为民、富民”的好班子、好干部活动,在党的基层组织中开展争创“十面红旗”活动以及在村级组织中开展“三培两带”活动。进一步抓好国有企业、机关、高校党组织建设。要适应社会生活和经济结构的新变化,调整组织设置,创新工作载体,着力抓好社区、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不断健全党的基层组织体系,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坚持标准,保证质量,重点在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军人、干部中发展党员,同时做好在其他社会阶层先进分子中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积极探索党员动态教育管理的新机制。及时整顿软弱涣散、不起作用的党组织,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关心和爱护广大基层党员和干部。要尽力帮助在艰苦环境中工作的党员、下岗失业职工中的党员、生活困难的党员和老党员解决实际困难。要理解基层工作的难处,充分肯定基层干部的工作,热情帮助他们排忧解难。对基层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偏差和失误,要采取正确的方法予以教育和引导,既帮助他们改进工作,又切实保护好、发挥好基层干部的积极性。要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四)大力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党的优良作风是党始终立于不败之地的重要保证。要加强思想教育,健全相关制度,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提高执政效率,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加强世界观的改造,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立志做大事,而不是立志做大官,坚决反对封建社会的“官本位”思想和资产阶级政客的庸俗作风;坚持以党和人民的事业为重,视事业重如山,看名利淡如水,精心干事,真心待人,以平常心对待自己,坚决反对以个人利益为重、追名逐利,以权谋私;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重实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弄虚作假;坚持谦虚谨慎、艰苦奋斗,坚决反对骄傲自满、铺张浪费、脱离群众。从省委做起,改革会议制度,大力精简会议、文件和简报,切实改进文风。严格规范和控制各种检查、评比、达标活动,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健全领导干部联系基层、联系群众、调查研究制度,加强督促检查工作,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五)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党越是长期执政,反腐倡廉的任务越艰巨,越要坚定不移地反对腐败,越要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各级党委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进一步抓紧抓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继续在加强教育上下功夫,使领导干部牢记党的宗旨,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不断增强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和八项要求的自觉性,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继续在完善制度上下功夫,努力创新反腐倡廉的工作机制,加强廉政法制建设,真正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继续在加强监督上下功夫,把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结合起来,把组织监督与法律监督结合起来,把专门机关监督与群众监督结合起来,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要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以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权力、谋取私利的违法违纪案件为重点,依法依纪严厉惩处腐败分子。各级党委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领导责任,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
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完成兴赣富民的历史重任,必须进一步加强团结。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倍加珍视团结,自觉维护大局,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同心同德,扎实工作,锐意进取,团结和带领全省人民为实现江西在中部地区崛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来源:(大江网-江西日报) (2004年10月23日) 责任编辑:刘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