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贯彻巡视条例加强监督执纪问责
促进管党治党标本兼治
赵洪祝
巡视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剑,是加强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主监督制度。2017年7月1日,中央印发《关于修改<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决定》,这是对2015年8月颁布施行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作出的修改完善。新修改的巡视条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总结吸纳十八届中央巡视工作实践创新和理论创新成果,为深化巡视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对于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日,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新修改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通知》,我们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学习贯彻新修改的巡视条例,进一步做好巡视工作,促进管党治党走向标本兼治。
统一思想、深化认识,深入领会《巡视条例》新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巡视工作、领导坚强有力,全面推进巡视实践、理论和制度创新,赋予巡视制度新的活力。十八届中央巡视工作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明确了政治巡视定位。把政治巡视要求写入巡视条例,是这次修改工作的重点和亮点。学习贯彻巡视条例,首先要深入领会条例新精神,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联系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深化政治巡视,切实发挥巡视政治“显微镜”、政治“探照灯”作用。
提高政治站位。巡视是政治巡视,要旗帜鲜明讲政治。讲政治是具体的,要落实到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党和国家各项工作中去。深化政治巡视,要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引,把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政治任务,把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为基本政治要求,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定“四个自信”,准确把握政治和业务的关系,不断从政治和大局上找到差距,督促被巡视党组织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中央决策部署看齐,把“四个意识”体现在思想和行动上。
找准政治定位。巡视是党章赋予的职责,本质上是政治监督,对被巡视党组织进行“政治体检”。深化政治巡视,要以坚持党的领导为根本目的、加强党的建设为根本途径、全面从严治党为根本保障,坚定政治方向,坚持问题导向,坚守价值取向,盯住党委(党组),突出“关键少数”,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深入了解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尊崇党章、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和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方面情况,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执行党的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选人用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着力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督促被巡视党组织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切实担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明党的纪律,强化党内监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保持政治定力。巡视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是促进标本兼治的战略举措,要保持不忘初心的战略定力。巡视发现的问题有力印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需要经历一个砥砺淬炼的过程。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形势的分析判断上来,深刻认识党中央坚定不移反对腐败的决心没有变、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的目标没有变,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巡视也永远在路上,绝不能有“歇歇脚”、“松口气”的思想。要咬定巡视目标任务不动摇,不辱使命、不负重托、久久为功,保持力度和节奏,踩着不变的步伐,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不断把巡视工作引向深入,为党和国家各项事业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监督合力
充分发挥中国特色民主监督制度优势
强化党内监督是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历史条件下的重大课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内监督是永葆党的肌体健康的生命之源。巡视是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有效方式,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主监督制度。各级纪检机关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要落实党内监督责任,协调联动,全过程、全方位支持配合巡视,织密党内监督之网,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实现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
推进巡视监督与全面从严治党相结合。十八届党中央把推进巡视全覆盖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如期实现了一届任期内巡视全覆盖目标,这在党的历史上是第一次,兑现了党中央的政治承诺,展示了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的鲜明立场。实现一届任期内巡视全覆盖目标不是终点,而是新征程的开启。新修改的巡视条例进一步明确了“一届任期内巡视全覆盖”目标任务,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省区市党委要深刻认识巡视全覆盖的重大意义,坚决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咬住政治巡视定位,强化政治担当,加强统筹谋划,周密部署安排,科学调配力量,确保一届任期内对所管理的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全面巡视。要坚持进度服从质量、形式保证内容,积极探索实现全覆盖的有效途径,创新方式方法,始终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主要任务,增强巡视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发挥巡视利剑作用。
推进巡视监督与派驻监督相结合。中央和国家机关是党和国家治理体系的中枢,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决策部署的组织者、实践者、推动者。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单位积极探索开展内部巡视,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成效较好。新修改的巡视条例对中央单位巡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央单位巡视工作提供了重要制度遵循。派驻机构是纪委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发挥好政治“探头”作用,既要加强对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日常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又要督促驻在部门党组(党委)落实巡视工作主体责任,在协调配合、成果运用、督促整改等方面切实履行职责,推动中央单位巡视工作规范发展、深入开展。要健全完善与被监督单位党组(党委)和机关党委、纪委协调机制,认真处置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促进解决“灯下黑”问题,确保中央政令畅通。
推进巡视监督与巡察监督相结合。建立巡察制度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有效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多次部署探索市县巡察工作。目前,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建立了巡察制度。通过市县巡察,发现并推动解决了一批发生在基层群众身边的突出问题,补齐了基层党内监督短板,拓宽了群众直接反映问题渠道,取得了明显成效。新修改的巡视条例明确了市县党委开展巡察工作的内容。省区市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要坚决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加强对巡察工作的领导和整体谋划,建立健全巡视巡察联动机制。坚持政治巡察定位,结合基层特点,着力发现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尤其是扶贫领域资金使用中存在的腐败问题,以及“小官巨贪”、侵吞挪用、克扣强占、“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推动解决群众反映最强烈、矛盾最突出的问题,及时纠正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跑偏走样、效果层层递减的问题,把管党治党各项要求落实到基层,不断净化基层政治生态,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增强群众获得感,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落实政治责任
促进管党治党标本兼治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强化巡视成果综合运用,在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对巡视发现的问题,都要纠正、纠错、纠偏,一件一件抓。王岐山同志指出,巡视发现问题是重要一步,最终是解决问题,巡视成果是个宝库,要“吃干榨尽”。各级纪检机关要高度重视巡视成果运用,及时跟进,加强对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分类处置,依纪监督、从严执纪、严肃问责。
强化监督,推动问题整改。要加强对被巡视党组织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把整改责任压下去,督促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要从“四个意识”的高度考校被巡视党组织对巡视反馈意见的态度,督促被巡视党组织以巡视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找差距,深挖细查探病因,在落实上见真章,既立足治标推行“当下改”的举措,又着眼治本完善“长久立”的机制,在标本兼治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把党中央的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贯彻到本地区本领域、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强化执纪,加强线索处置。要随着巡视移交的反映领导干部违纪问题线索情况的变化,动态更新、把握底数、及时处置。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方面的问题,要严肃查处,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要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分类处置,把握“树木”和“森林”的关系,体现党的政策策略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要盯住重点人,突出惩治重点,减存量、遏增量,持续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要把好政治关、廉洁关,严防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严肃查处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强化问责,落实主体责任。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巡视整改责任是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的具体化。要用好问责利器,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党内监督条例、巡视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问责,督促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作用,认真解决巡视反馈的问题。对巡视整改不到位、组织领导巡视工作不力、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党内监督责任、“探头”作用失灵的,要及时开展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等工作,督促落实“两个责任”,强化管党治党意识;对拒不纠正错误或者不按要求整改,干扰对抗巡视监督,政治生态污染严重、“四风”问题突出、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腐败的,要严肃问责,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强化创新,推进纪检和监察体制改革。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制定国家监察法,是党中央审时度势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要对照巡视发现的问题,查找漏洞、补足短板,深入推进纪检和监察体制改革,着力解决行政监察覆盖范围过窄、反腐败力量分散、纪律与法律衔接不畅等问题,改进体制机制、创新组织制度,探索执纪监督与执纪审查工作职能分开执行,实现国家监察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式方法的与时俱进,有效提升运用法律治理国家的能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管理国家的效能。要围绕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深化“三转”,转职能,尊崇党章、聚焦主业;转方式,用党的纪律去衡量,改进工作方法;转作风,做到正人先正己、忠诚干净担当,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动力,以新气象新面貌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发布时间:2017-07-18 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