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前“份餐制”管不住的嘴,八项规定管住了
近两年,我几次下乡调研,中午在乡镇食堂吃工作餐,不上酒,没有高档菜,吃得舒心愉快。此情此景,让我联想起了二十年前的“份餐制”,不禁感叹全面从严治党给基层带来的巨大变化。
“份餐制”,是江西省永修县二十年前狠刹吃喝风的具体行动之一。1997年,永修县的公务接待费用大概占当时财政收入的40%。那时候的酒桌上有句流行语:“陪客领导的级别,就是来客的政治待遇;桌上酒水的标准,就是基层的工作标准。”于是,个别下乡的县直机关干部,有的因酒桌上没有乡镇主要领导作陪,而在随后的工作中给该乡镇增加阻力;有的因醉酒,被紧急送医院抢救;还有的酒后大出洋相,造成不好的影响。
1997年下半年,新一届县委领导班子决定从群众广为诟病的“吃喝风”入手,大力整顿干部作风,于是出台了“份餐制”:同城不准吃请;县直干部下乡或乡村干部进城办事,凭餐券到指定食堂吃饭。餐券由财政局统一印制盖章,每张面额8角。各单位从财政局购买后按需发给必须用餐的干部,干部凭票到食堂打饭,一饭一菜,一人一份,故名“份餐制”。通过财政局核销的餐券,县委县政府可以掌握各单位的公款接待情况,从而有针对性地进行管理。
永修县“份餐制”餐券
“份餐制”实施之初,县委查处了几起违纪问题,成效十分明显。我记得1998年4月的一天中午,我从一家小有名气的饭店门前经过,竟然看到老板和两个员工在玩扑克。要知道这家饭店在机关干部中是非常走俏的,经常订不到包厢,而由于“份餐制”的实施,这家饭店丢失了大多数的客源。永修县委《决策参考》显示,全县半年内有3家饭店关闭,规模大一点的饭店营业额全线下滑。
1998年永修县委《决策参考》:永修县餐馆生意难做的背后
然而,政策败给了时间,“份餐制”最终成了虎头蛇尾的工程。
有的科级干部因为吃份餐而牢骚满腹,不愿意带队下乡;有的县级领导下乡带头违规吃喝,破坏纪律;一些乡镇与行政村,对上级实权部门的领导“吃点野味”“喝点小酒”的要求,不敢不从,只好到隐蔽的乡村小店或者到村干部家里接待;而省市单位来客、招商引资来的老板,更是不在“份餐制”执行范围之内,他们手上要么有资金,要么有项目,要么有话语权和决定权,县乡两级在接待上都不敢怠慢。到了2000年,很多单位在执行“份餐制”时已经流于形式了。不久,“份餐制”就彻底“消亡”了。
从2012年12月至今,全国上下都在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永修县的吃喝风不仅被狠狠刹住,而且毫无反弹迹象。2013年永修县“三公”经费为6417.71万元,到2016年已经下降到3063.56万元,降幅高达52.3%。我不禁疑问:为何从前“份餐制”管不住的嘴,这次八项规定却管住了呢?
经过分析思考,我认为主要是因为“四个字”。一是以“先”字求全。全面从严治党是从上往下抓,中央领导率先遵守八项规定,引领清廉的党风政风覆盖全国各个角落,广大党员干部心悦诚服。而“份餐制”主要依靠时任县委领导推行,特别是在接待上级时会遭遇很大的阻力。二是以“全”字定调。全面从严治党涵盖了政治经济社会各个领域,对各种“四风”问题进行严格纠正,不留死角和空白,吃喝风也因此得到有效遏制。而“份餐制”只是一项控制接待经费的孤立措施。三是以“恒”字守规。党中央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基层也敢于“不设例外条件”地遵守八项规定。而“份餐制”在接待上级来客时基本无法执行,常引发基层干部和群众的不平情绪。四是以“狠”字执纪。纪检机关严格监督执纪问责,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同时紧紧依靠群众,使监督无处不在。查处一起曝光一起,执纪力度是二十年前的“份餐制”远远不能相比的。
尽管如此,“份餐制”仍然是基层改进作风的一次重要探索。它的失败,让今天的我们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而道远,即使取得了成绩,也需要常抓不懈,形成长效机制,在作风建设的道路上必须扬鞭策马,永不止息。(永修县纪委陈川熊雪峰,刊发于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我看全面从严治党”栏目)(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时间:2017-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