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新作为净化政治生态
■ 舒仁庆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对全面从严治党作出重要部署,精辟地回答了新的历史条件下管党治党的重大问题,对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有重大的理论创新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各级党组织应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新作为净化政治生态,为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提供组织保证。
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思想建党、制度治党是我们党95年来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的历史经验结晶。全面从严治党靠教育,也靠制度,二者一柔一刚,要同向发力、同时发力。一要不断加强理论武装和思想教育,把深层次的思想理论问题讲清楚、谈透彻,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作为毕生追求,坚定不移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使其不仅在组织上入党,更要在思想上入党,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二要把经过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做法通过制度加以固化,着力健全以党章为根本、若干配套党内法规为支撑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压实各级党组织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提高制度的执行力。要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紧密结合,使加强制度治党的过程成为加强思想建党的过程,也使加强思想建党的过程成为加强制度治党的过程,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推向深入。
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和从严管理干部两项工作。从严治党关键在从严治吏,要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落实到干部工作全过程,推进干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一是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要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办事原则,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选贤任能,严禁选用“才疏德薄”的干部,进一步纯洁干部队伍。要遵循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把公道正派理念贯穿选人、用人全过程,严格标准、健全制度、完善政策、规范程序,杜绝程序空转。同时,严把纪律关,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程监督,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二是从严管理干部。“严是爱,宽是害。”干部是党的宝贵财富,必须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使每一名干部都能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要抓常、抓细、抓全面,特别要注重对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坚决克服过去一些地方存在的“重提拔轻管理、重调整轻教育”的不良倾向。要关爱、关心、关怀干部,宽容干部在改革创新过程中的失误,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严肃查处不负责、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切实拧紧从严管理干部的“螺丝钉”,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执政骨干队伍,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强保证。
坚持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与加强党内监督两手抓。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是我们党坚持党的性质和宗旨、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法宝,是解决党内矛盾和问题的“金钥匙”,是广大党员、干部锤炼党性的“大熔炉”,是纯洁党风的“净化器”。必须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避免党内政治生活出现随意化、平淡化、庸俗化、娱乐化倾向。95年来,我们党之所以能够不断发展壮大,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重视党内监督,在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过程中保持了党的肌体健康,增强了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从根本上解决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把强化党内监督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程,使监督的制度优势充分释放出来。要建立健全党中央统一领导、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各项规定有效开展党内监督,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并把党内监督同有关国家机关监督、民主党派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相结合,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作者系中共江西省委党校常务副校长、江西行政学院常务副院长)(来源:江西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