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中秋将至,谨防小小月饼“兴风作浪”

发布时间:2015-09-07  浏览次数:


来源:江西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时间:2015-09-06

 

  按:8月31日,《中国纪检监察报》4版刊发《中秋将至,谨防小小月饼“兴风作浪”》的评论文章,从巩固反“四风”成果、保护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角度,阐述严防“四风”问题反弹的重要性,现予以全文转载。全省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省纪委《通知》精神,以通报的7起典型案件为戒,自觉抵制各种以人情往来为幌子的歪风邪气,过一个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节日。
  中秋将至,谨防小小月饼“兴风作浪”

  一瓢知冷暖,一叶知秋凉。距离中秋还有一段时间,又见各色花样的奢华月饼现身媒体广告、商家柜台,各种“送礼神器”千方百计抓人眼球,大有“待从头,收拾旧山河”之势。明眼人都知道,这些打着“至尊”、“高端”口号销售的月饼,面向的绝不是普通消费者;那些暗通款曲的买卖形式,规避的肯定不是正常的礼尚往来。这种“变了味”的月饼,食之无味,拿之不安,败坏风气,决不能任其泛滥。

  “中秋鲜果列晶盘,饼样圆分桂魄寒”。月饼,是中秋节的文化符号。千百年来,我们的先人以月圆兆人之团圆,借赏月、拜月、吃月饼等,寄托思乡、念亲之情,祈盼丰收、幸福之意。“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北宋文豪苏轼在月圆之夜写给弟弟苏辙的一首《水调歌头》,唱出了“明月千里寄相思”的千古幽情。然而,如此富有文化气息的中秋节,那承载着浓浓情意的月饼,不知从什么时候起,竟成了各种歪风邪气附着的“俗物”,让人啼笑皆非。因此,无论是从巩固反“四风”成果计,还是从保护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计,对有悖常伦的天价月饼、公款送礼之歪风,都应毫不留情、坚决纠治。

  开弓没有回头箭,反“四风”这场斗争,我们输不起,也决不能输。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聚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不动摇,抓住端午、中秋、元旦、春节等一个个重要节点,从月饼、贺卡、节礼等一个个看似小问题入手,小切口、大纵深,撬动党风政风乃至社风民风转变,党心为之凝聚,民心为之振奋。但也要看到,“四风”问题并未销声匿迹,一旦顶不住“回头浪”,难免有前功尽弃的危险,不仅导致风气的败坏,更损害难得的党心民心。必须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驰而不息继续抓下去,抓出习惯、淳化风气,正所谓“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

  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需要长期积累,不可能一蹴而就。纵观历史上流传千年的优秀家规,无不是经过几代、十几代甚至几十代人的积淀、坚守,才“于焉有成”。浙江兰溪诸葛村,自诸葛亮27世孙迁居于此,一代又一代诸葛子孙秉承先祖遗风,历时千年,方筑“笃守品行、勤劳务实、积极进取、自强不息”风范;江西德安“义门陈”,从唐开元十九年至北宋嘉祐七年,历经332年、15代,始成“孝顺重亲、团结和睦、明德修身、禁绝非为”典范。“从善如登,从恶如崩”,良好社会风气形成殊非易事,但坍塌下来,则是一泻千里,非人力可挽。在时下“四风”治理仅停留在“不敢”、远未形成风气之际,更不能有些许松懈,否则就会“一篙松劲退千寻”。

  有鉴于此,又一年中秋来临之际,唯有瞪大眼睛盯住市场,不怕撕破脸皮得罪人,露头就打、精准出击,才能未雨绸缪,防止小月饼掀起“大波澜”,遏制畸形消费。特别要警惕那些暗藏私心,借正常职工福利之名,行非正常“交易”之实的行为,促进月饼消费理性回归,净化节日喜庆环境。(晓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