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属犯错不管 领导担责不冤

发布时间:2015-04-13  浏览次数:

来源:中国江西网-江西日报       时间:2015-04-13

  日前,省纪委首次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被追责的5起典型案件进行媒体曝光,这是我省正风肃纪、反腐倡廉的又一记重拳,体现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坚定决心。这一举措表明,各地各部门党组织的“一把手”不仅要带头廉洁自律,做到自己不“出事”,还必须管好下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确保他们不“出事”,否则自己也会跟着“出事”。 

  从本次被通报的5起典型案件来看,有的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不抓不管,导致所在单位“四风”问题突出;有的领导干部对单位内干部职工出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不制止、不报告、不查处;还有的领导干部搞明哲保身那一套,想当老好人,甚至袒护、包庇下属的违纪行为,结果自己也被纪委追究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警告处分。 

  下属犯错不管,领导担责不冤。作为地方或单位的“一把手”,除了抓好业务工作、履行岗位职责外,还要对所在地方或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很多时候,下面出的问题,根子就在上面,领导岂能脱得了干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就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明确提出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目的就是为了强化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承担起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使命。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对落实“两个责任”进行了具体部署,明确党委主体责任包括领导、教育、管理、检查考核和示范等,并强调责任追究,实行“一案双查”,对违纪违法行为,既查直接责任,又查领导责任;既查案件本身的问题,又查监督监管不力的问题。 

  客观来看,一些地方和单位之所以“四风”问题滋生蔓延、消极腐败现象时有发生,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没有落实到位。一些领导干部对自身所要承担的领导责任认识不清、措施乏力,有的只重业务不抓党风、只看发展指标不抓惩治腐败,出现了“挂帅不出征”“做主不当家”的现象;有的“用心抓发展指标,用嘴抓反腐治标”,存在“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贯彻会议”的情况;有的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建设割裂开来、对立起来,故意回避矛盾,对不良风气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更有甚者,干脆就放弃了“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干起了以权谋私、贪赃枉法的勾当,带坏了干部队伍,严重损害了政治生态。 

  从被通报的典型案件中汲取教训,我们不难发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将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重点在落实,根本在担当,关键在问责。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一把手”,必须提高认识,切实担负起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的责任。要把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里,落实到行动中。要在严于律己、发挥好表率作用的同时,管好自己的“责任田”,铁心硬手整治“四风”,不护短、不当老好人,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承担起监督责任,以含糊不得的态度、铁面无私的勇气,严肃追责问责,倒逼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当制度发威,滋生“老虎”“苍蝇”的土壤也迟早要被清除得一干二净。 (周 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