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时间:2015-03-20
跑好反腐败的“头一棒”
——2015年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展望
信访举报工作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获取问题线索的主要来源,是依靠人民群众开展反腐败工作的基本途径。
2014年,全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其信访举报部门共接收和处理信访270多万件次,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面对严峻复杂的反腐败形势和群众日益高涨的举报热情,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其信访举报部门今年将进一步聚焦中心任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更好地服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深化“三转”,聚焦信访举报工作主责主业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信访举报工作任务骤然加重。
“这就要求信访举报部门必须通过‘三转’真正聚焦主业,将有限的资源、力量集中投入到受理和处理检举控告的本职上,切实发挥好问题线索‘主渠道’、反腐民意‘晴雨表’和领导决策‘情报部’的作用。”中央纪委信访室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该负责人介绍,信访举报部门的基本职责是受理和处理对党员、党组织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这就是我们的主责主业。信访举报部门的所有工作都要围绕这个基本职责来谋划、部署和开展。如果这项工作没干好,别的工作干得再好也不合格。”该负责人表示。
定位准则责任清。党章、行政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监察机关举报工作办法》等对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的范围作出了明确规定。归纳起来,主要是:对党员、党组织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依法依纪依规应由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等。
“对反映以上3类问题的,必须认真受理,不得推诿。”该负责人说。
记者了解到,今年各级信访举报部门将按照“三转”的要求,集中力量干好职责范围内的这几项工作:
畅通举报渠道,完善激励保障机制,为群众参与反腐败斗争搭建广阔平台;
做好检举控告受理工作,认真登记和管理举报信息,为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奠定可靠基础;
做好重要举报汇总报告和信访举报信息反映工作,为领导决策和纪律审查提供信息和线索支持;
加强对举报件办理情况的督促检查,促使举报事项得到及时正确处理;
加强对信访举报行为的引导,妥善处置突发情况,维护良好的举报秩序。
“信访举报工作是反腐败工作的初始程序,是必须跑好的‘头一棒’。信访举报工作做得好,就能使党和政府及执纪执法部门‘耳聪目明’、信息灵准,有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北京科技大学廉政研究中心副主任宋伟表示。
增强法治意识,依法依规处理信访举报
按照法纪规程处理信访举报,是依法依纪依规做好信访举报工作的关键环节。
中央纪委信访室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各级信访举报部门将继续改进信访举报处理方式。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分类处理信访举报件。对业务范围内检举控告,属于上级管辖范围的,及时报送上级信访举报部门;属于本级管辖范围的,要加强梳理汇总,定期报告本级纪委主要领导,并按照本机关内部职责分工及时移送交接;属于下级管辖范围的,转送有关纪检监察机关办理,并加强跟踪督促。
“对信访举报件的接收、登记、存储、流转和办理等全过程都要严格把关,严禁积压、隐匿、截留信访举报件。对重要举报件要确定专人负责,坚决防止失泄密和不按规矩办事等情况发生。”该负责人表示。
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完备的法规制度是做好信访举报工作的重要保障。今年,中央纪委信访室将积极参与信访举报工作基础性法规的制订修订工作。各地信访举报部门将结合实际推进制度创新,完善信访举报受理和办理制度,健全内部工作规则,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今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其信访举报部门将进一步健全举报人保护机制。加强实名举报办理工作,确定是实名举报的优先办理,并向举报人反馈办理结果。
“对阻拦和压制举报、违规泄露举报人信息以及打击报复举报人等问题,要一查到底,严肃追究责任。”该负责人特别指出。
加强督促检查,推动“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群众出于对纪检监察机关的信任而举报,如果群众的举报得不到重视和解决,就会辜负他们的信任和期待。
从今年开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其信访举报部门将积极探索对转送件受理办理情况的督促检查,创新方式方法,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推动其逐步成为一项普遍开展的经常性工作。
“开展督促检查,目的就是通过各种方法,对转送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的信访举报件处理过程进行跟踪督促,推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规、及时认真处理转送件,实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中央纪委信访室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今年,中央纪委信访室将制定转送件受理办理规定,进一步明确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办理上级信访举报部门转送信访举报件的程序、方式和要求。
该负责人表示,上级信访举报部门要依托信访举报信息管理系统,对转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办理的信访举报件进行流程管理,动态掌握受理和分流轨迹。此外,还将定期检查是否及时对举报反映的问题线索进行处置,对未及时确定处置方式的要进行督促。
“对于督促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上级信访举报部门要及时向承办机关反馈,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要建立通报制度,定期对转送件受理办理情况进行汇总和综合分析,通过一定载体进行通报。”该负责人说,“对检查中发现的失职渎职、徇私舞弊、擅自扣压、泄露秘密等行为,将督促有关纪检监察机关追究责任。”(记者 何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