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位准则责任清

发布时间:2014-12-03  浏览次数:

                                                                                                   定位准   则责任清

      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中央纪委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根据党章规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任务,与时俱进提出的工作要求。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有着鲜明主题,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任务。“三转”的实质是要求纪检监察机关找准职责定位,明确主责主业。

  从事任何一项工作,首先要明确自身定位,定位准才能责任清。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由党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纪委的权力是党章赋予的,这决定了它的地位、责任和权威。党章第44条明确规定,纪委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这是我们职责定位的根本依据。

  这些年,纪律检查机关围绕党章规定做了大量工作,取得很大成绩。但是,随着工作领域的拓展,也干了大量分外的事,该干的事却没集中力量干好。参加了各种议事协调机构,把时间耗在文山会海上;热衷于组建“领导小组办公室”,搞检查、考核、评比,有的还专挑旅游景点开会,以各种名义组织出国考察,滋生“四风”问题;对参与小金库、“三乱”专项治理等乐此不疲,揽了不少不该揽的事。省级纪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竟有4600多个,有的参加了200多个。一个领导小组哪怕一年就开一次会,纪委还有精力干好自己的主业吗?我们用了近两年时间,把省级纪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减少至460个,清理比例达90%。职责不清、工作发散,就会种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己的田,造成越位、缺位、错位。

  权力意味责任,责任就要担当。责任清才能敢担当。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明确自己的职责,分清责任,聚焦主业,把该担的责任担起来。如果只是把权力揽过来,结果却负不了责,等到责任追究时你就惨了,那还不如揽得少点、把该干的干得好点。说一千、道一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我们的主业,这方面干不好,别的工作干得再热闹也没用。

  “三转”是中央要求、形势使然。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腐败问题依然多发,纠正“四风”、防止反弹任务艰巨,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亟待克服。如果纪检监察机关不能做到聚焦中心任务、守住职责定位,真正把监督责任担起来,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就难以落实。

  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改变惯性实属不易,但是必须转变。纪检监察机关要抠住党章规定的职责,聚焦聚焦再聚焦,不断深化“三转”,强化监督执纪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