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指南

处理群众举报信件有哪些程序和方法?

发布时间:2009-06-14  浏览次数:

处理群众举报信件有哪些程序和方法?

答复: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群众来信包括准备过程和办理过程。准备过程是收到群众来信后,进行分拣、拆装、装订、盖收信章等环节。不同级别的纪检监察部门在实际工作中,可合并某些环节,简化准备过程。办理过程主要包括阅信、登记、办理等环节。首先,在接到群众来信后,要认真阅看,做到: (1)明确来信反映的主要问题,分清问题性质,弄清写信人的要求及其他关键细节。 (2)对检举控告信,要弄清被检举控告人的姓名、性别、单位、职务等情况;检举控告的主要问题;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是否向其他机关反映过及处理情况;来信人的意见和要求。 (3)对于申诉类的来信,要弄清申诉人的姓名、单位、职务等情况,何时、何地、在何单位、因何问题受到何种处分;是否经有关机关复议过;本人申诉的理由、依据与要求等。然后再详细地登记摘录。经过以上程序后,对来信根据具体情况分别进行办理。对于不属于本级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范围的来信和举报件,要按照分级归口办理的原则,转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分情况做出转办意见。对上级纪检监察机关附公函转请下级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并要求回报处理结果的,要严格履行呈报审批手续,承办人对来信要写出摘要,提出拟办意见,送领导阅批后,发函交办。
  总之,纪检监察机关对群众来信举报均给予高度重视, 并依据党的有关方针政策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监察机关举报工作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一定程序和方法认真妥善处理。这是实行民主监督的具体体现,也是我们党的宗旨所决定的。